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的医疗纠纷频发,导致我国的医患矛盾十分紧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我国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处理医疗纠纷。除此之外,我国应该从源头上解决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我们将针对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一、防范措施
  
  1、提高综合素质,提升社会形象 综合素质,要求医务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医德修养,自律,慎独,敬业和无私奉献。其次,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加强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美学等边缘知识的学习。
  
  2、掌握沟通技巧,开通交心桥梁 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沟通效果。提高沟通能力,首先要讲究语言艺术,说话恰到好处。谈话的声音不高不低,语气柔和可亲,语速不快不慢,语言简练而重点突出。另外,还要注意行为沟通肢体语言的运用,包括护理人员的表情、眼神、手势、体态等。与患者交谈时面带微笑,是赢得患者好感的最快途径。目光适当相接且柔和、自信会增强亲和力和感染力,使患者易于接受。
  
  3、互相尊重理解,学会换位思考 为了预防类纠纷的发生,就应提前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既取得免责,也获得患者的理解。反过来,医护人员也要尊重和理解患者的感受,患者并不想无理取闹,在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无辜的。只有双方都能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考虑,在相互理解和信任中,才能取得解决问题的满意效果。
  
  4、构建和谐氛围,医护合作双赢 和谐的科室氛围是医患和谐的前提。尊重和理解,既来自于医患之间,也来自于医护之间,尤其在有可能出现医护耦合性差错的情况下,分歧、意见和对医生(护士)的评价不能在患者面前流露,否则将对患者起到暗示作用,在潜意识中给患者灌输了治疗、护理有问题的思想,埋下纠纷的种子。
  
  5、尊重患者权利,实施人性化护理 如今的医疗事故鉴定以有无医疗事故为准,而司法鉴定则侧重于医疗行为中有无过失,医疗事故鉴定否认事故的情况下,司法鉴定往往得出相反的结论。治病救人不可避免地具有双刃性,所以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人性化护理非常重要。
  
  6、加强护理管理,落实规章制度 在日常的管理中,常因物品准备未达到100%,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护理文件记录缺乏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引发纠纷。尤其在病情急,护理人员缺乏的情况下,常会发生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如查对不认真、用错药、用药途径错误等。
  
  7、主要专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要持续改进 门诊布局要合理,要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有分诊、导诊服务,落实有关首诊负责制和科间会诊制度。所有实习医生及工作不到一年的医生不得上急诊。重症监护病房要加强管理,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落实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8、病历与法律为零距离,诉讼以证据为本 医疗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包括:
  
  (1)书证:病历、医疗证明、器械检查报告、科室工作记录本。
  
  (2)就诊登记:挂号凭证、收据、处方等物证及一切医疗用品。
  
  (3)证人证言。门诊病历要保存15年,住院病历要保存30年。病历档案的重要特性:清晰性和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病历资料的诉讼属性。入院记录、体格检查应当控制系统循序进行,要特别注意与主诉有关的体征应详细记录。预计后果,回避后果,应注意病程记录的时限要求及医嘱规范和禁止性规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基本制度执行不规范,三级查房不够及时,不够深入,记录不完整,术前讨论过简,缺少术前评估,严重的是部位确定不准确。要重在告知,避免缺陷,要加强处方的书写及评价,提高自觉程度,转变观念。
  
  二、纠纷处理
  
  1、态度诚恳谦虚,不找客观理由 与患者发生纠纷,往往都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操作技术、等候过久、疏忽造成的小失误等不满意造成的。比如,静脉输液穿刺一次不成功,输液完毕呼唤拔针没及时赶到等,这时护理人员应向患者主动道歉,绝不能说“你的血管太不好找了”或“没听见”、“正忙着”等话。这样会引起患者的反感,寻找其他问题而使矛盾升级。
  
  2、完善医护形象,提高专业水平 完善护士形象,加强加快年轻护士的业务素质培训。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护理技术是信任的桥梁。要求急诊科护士牢固树立“抢救第一”的观念,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及敏锐的观察力,加强专业技术训练,尤其是急救技术水平的提高,使患者及家属产生信任及安全感,从而减少医患纠纷。
  
  3、义正辞不严,不卑不亢 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费用方面的纠纷。医护人员催费,患者坚持先行治疗,发生争执。对于这样的纠纷,医护人员要不卑不亢,既不能被吓倒,使医院遭受损失,也不能激化矛盾。应保持冷静,要理解和同情他们的艰辛和遭遇,同时也要指出医院运营中遇到不交费情况的难处,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取得好的解决效果。
  
  4、不无原则赔偿,强求息事宁人 纠纷发生后,即使责任不在己方,医护人员也往往因为不想惹麻烦而甘愿私下了断。其实,这样做并不能达到息事的目的,有时反受其害,还助长不正当维权之风。善于平衡协调,不应推脱责任:对于医护耦合性纠纷或是涉及到其他医护人员的纠纷,一定不要推脱责任,应善于平衡协调解决。
  
  综上所述,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主要包括提高综合素质,掌握沟通技巧,医生与病人相互尊重理解,加强护理管理制度,尊重患者的权利,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和氛围。同时,当发生了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方一定要态度诚恳、谦虚,同时也要义正言辞,不卑不亢。必要的时候,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刑法医疗事故罪是第几条
      在医护人员诊疗过程中,由于其违反了相关的职业操守而给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则构成医疗事故,而要是情节十分严重的话,则还有可能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犯罪。那么刑法医疗事故罪是第几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法医疗事故罪是第几条 《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损害的,经过相应的程序认定确认为工伤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这其中涉及到工伤医疗费的赔偿时,工伤医疗费谁支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一、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一)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 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册少儿, 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


·医疗纠纷护士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护士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护士赔偿多少 1、 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


·上海医保政策是怎样的?
      员工在企业工作企业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为员工的治疗起到了基本的保障作用,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上海医保政策是怎样的呢?上海市的医疗保险的缴纳和报销都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急诊报销...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发,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制度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化。立法的第一要务的防范医疗纠纷的出现,再者是在出现医疗纠纷后及时处理。那么,具体来说,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


·误诊是属于医疗过错吗
      误诊是属于医疗过错吗?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误诊的涵义 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 ...


·医疗事故罪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其中就以医疗事故的发生最为频繁。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能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那么,到底什么是医疗事故罪,请阅读我们下文讲解。 一、医疗事故罪定义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