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工程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参与到工程建设中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程应当有质量要求,而且具有一定的质保期,那么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呢?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消防安装工程属于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二、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
  
  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根据规定消防系统属于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应该是两年,这个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年限,我国对工程质量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四个方面都有要求,这也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工程质量也有自己的分类。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


·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用
      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


·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当遭遇了意外安全事故造成工伤,那么及时就诊和申请认定工伤就要抓紧了,在实际中常见的情况是骨折的工伤认定,那么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如果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就能够清楚的了解骨折工伤的认定流程,这样申请骨折工伤认定的过程就会很流畅,在此指导下能够节约您的申请成本。 ...


·工厂倒闭员工有钱赔吗
      工厂倒闭员工有钱赔吗 工厂倒闭员工有钱赔吗: 企业破产倒闭应当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双方的劳动关系解...


·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买社保的行为是否合法
      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买社保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买社保的行为是否合法?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回事。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非法集资罪员工量刑标准2023年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职场从来就是一个能让我们快速提高个人能力的地方,而有人比较不幸运的一点就是自己每天服务的用人单位最终被定性为非法集资。因为企业的目的是非法集资,而实现非法集资的整个过程很有可能是要依靠于基层的员工去完成的,所以有些员工就特别的担心非法集资罪员工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提前几天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初期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提前几天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初期,劳动关系双方相互选择的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尽管法律没有要求书面形式,但从举证的角度考虑,书面形式更为稳妥。二、试用期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们...


·如何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损害的,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工伤,此时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那到底该如何工伤认定呢?此时又应该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解答吧。 一、如何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