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免费搭车其实属于好意施惠的一种,而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要是免费搭车出事故,导致搭车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话,这种情况下能要求赔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对免费搭车造成的损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尚未有相关好意同乘的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未对好意同乘的损害赔偿做出具体规定。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1、在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这种赔偿的性质应当是补偿,应由法院斟酌具体情形,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但一般不少于对一般受害人赔偿数额的二分之一。
  
  2、对于提供一定的燃料,燃料费、交通费、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数额低于客运合同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可以参照客运公司损害赔偿的标准,以适当低于该标准,高于单纯的好意同乘的补偿标准确定赔偿责任。
  
  3、如果事故是由于好意同乘者故意造成的,应当免除驾驶员与车主的赔偿责任,如果好意同乘者的过失为重大过失或者一般过失,且与驾驶员的过失具有共同原因的,应当按照过失相抵原则处理,按照过失和原因力的比例,分担责任。对比要说明的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行的过错推定原则,而非无过错责任原则。
  
  4、对于支付费用的同乘车,虽然机动车行驶目的并非为同乘者个人,但是应当按照客运合同规则的处理,造成损害,驾驶员和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样举证?
  
  首先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其次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然后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使证、驾驶证等)。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凭证。
  
  3、提供诉讼请求中交通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综上,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在这方面我国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实际操作来看,这种情况情况下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这种赔偿的性质应当是补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内容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偶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发生交通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偶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交警会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会有一定的损伤,交警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以确定如何进行赔偿。那最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具有哪些情形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具有哪些情形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


·针对内幕交易处罚有哪些?
      证券市场上,有些人因为工作上的便利,知道了一些人们不知道的内部消息或者能够提前知道一些关键信息,或卖给他人或指导别人进行买卖操作,以此谋取一些个人私利,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您说一下内幕交易处罚以及应该承担的严重后果。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证券法》第...


·按注册资本转让公司要交税吗?
      按注册资本转让公司要交税吗?按注册资本转让公司也是要交税的,因为转让股权就是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份给另外一个人,这个是有偿的,要是无偿的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印花税是肯定有的,要是转让方还是自然人股东的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


·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怎么办
      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怎么办 一、未投交强险致人死亡怎么办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此可见,交强险系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


·商业车险投保率如何计算?
      商业车险投保率如何计算? 一、商业车险投保费率如何计算? 新车,或者上一年度内出险一次,系数为1,即无折扣; 第一年无出险,第二年折扣0.85; 连续两年无出险,第三年折扣0.7; 连续三年无出险,第四年折扣0.6; 上一年出险两次,第二年上浮1.25倍; 上一年出险三次,第二...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赔偿的原则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 1、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