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标邀请范本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招标机构) 委托,对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

2. 招标货物名称:

3. 主要技术规格:

4. 交货时间:(见标书要求)

5. 交货地点:

6. 招标文件从
日起每天(公休日出外)工作时间在下属地址出售,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元(邮购另加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书应附有
元的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或按下列开户行、账号办理支票、银行自带汇票。投标保证金请于 年 月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 。
开户名称:(招标机构)

账  号:

开户银行:

8. 投标截止时间:
日 时 分(北京时间)逾 期不予受理。
9. 投递标书地点: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

11.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E-mail:



  

(招标机构)


·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关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使用国家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必须招标的...


·五大类建设项目纳入必须进行招投标范围
      为配合“入世”,国家正进行重大政策调整,国务院把五大类建设项目纳入必须进行招投标范围:1.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交通、信息网络、道路,以及其他基础建设项目;2.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共事业...


·如何确定投标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报价在评标因素中所占的比重一般为30%~40%,个别项目高达60%。在实际招标中,如果招标人采购简单商品、半成品、设备、原材料,以及对其技术性能、质量没有特殊要求的物品,价格基上就是评标时的唯一考虑因素,在商务技术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价最低者即为中标者...


·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二.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a)从买方本国供应的...


·投标保证金
      

1.根据投标人须知第9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


·招标邀请范本
      

招标机构)


·招标无效的的认定
      招投标程序遵循“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的原则,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标,才能形成合法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无效必然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实践中,招标主...


·拖欠工程款,既担违约责任又要付利息吗?
      在实践中,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是只承担违约责任,还是即承担违约责任又要支付欠款利息,上没有明确规定,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判决。 首先,违约责任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自愿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都必须予以尊重。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


·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1)招标。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招标是招标放单独所所作为的行为。正在这一阶段,采购机构所在经历的步骤主要有:确定采购机构和采购需求,编制招...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方法
      确定一个最优报价是提高竞标能力的关键之一。在最优报价条件下,施工承包商既有中标机会,又能获取较为可观的利润。   1、不平衡报价法。这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投标报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