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实社会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在租赁房屋的问题上。作为租房者,他们在购买房屋时不得不顾虑很多。事实上,房屋租赁确实有很多陷阱。那么,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知道这些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都非常重要。读完下文,相信您一定会有所了解。
  一、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
  
  (一)假广告陷阱。
  在报纸、街头传单或某些网站上刊登虚假房源广告是黑中介最常见的欺诈行为。表现形式为广告上介绍一些地段好、条件也好的房屋,租金却十分低廉,吸引租房人。租房人一旦表示愿意租住,黑中介就会说,刊登的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接着就推荐条件差租金高的房屋,骗取看房费、信息费或逼租户就范。
  (二)乱收费陷阱。
  乱收费问题一直是黑中介、小中介的专利,收费理由颇多,如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等等,其表现形式多样。一般情况下,租房人在委托这些黑中介寻找房屋时,这些黑中介的工作人员会马上声称有合适的房子,但必须要先交上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的所谓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房客和房东见面后撇开中介。而一旦在你要求其工作人员陪同看房时,他们通常会推托说房东有事情不能前来,或带你看一些你根本无法接受的房屋。随后就是一拖再拖,总之押金是不会退的,甚至采取恐吓、武力等暴力手段使租房人退缩。某些黑中介手中一套房源也没有,骗够一笔钱后就携款潜逃,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快速战给租房人讨要押金以及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困难。
  (三)假房东陷阱。
  常见的假房东陷阱一般是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金潜逃,给租房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今租房现象普遍,有闲置房产的市民不少,外来人员独租或合租的情况也很常见。从中滋生出了租下房子后再转租的“二房东”角色,其中有些人就是钻空子蒙了房主又骗房客的不法分子。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您尽早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一、已参保人员买房子需要社保吗?
      一、已参保人员买房子需要社保吗在不同的城市,对于买房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省会城市是需要社保连续缴纳满一定的年限,才可以买房。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购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
      购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一、买房子去公证处签合同吗?
      一、买房子去公证处签合同吗?购买商品房并不需要到公证处签合同,都是直接在售楼处完成合同的签订的。在交付定金之后,带买受人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案场签订认购书。整体流程就是: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


·一、法院拍卖房子清场问题如何规定的?
      一、法院拍卖房子清场问题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


·未办理房产证能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是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制度,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如果将来该房屋需要拆迁,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可以为自己省一大笔钱,而且也减轻了自己的压力。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很多人满足购买首套房的条件,将准备买的房子申请成为首套房。那么,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什么?请您阅读本文。 一、首次购房的优惠政策和所需条件? 1、对个人...


·广州市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怎么写?
      广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有十多年的历史,管理已经十分规范,对于在广州租房的打工人群来说,可能还是不了解广州市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要怎么写,又是否和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所区别?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一个范本为您解答以上问题。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版) 一、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关于杭州买房子要全款吗?
      关于杭州买房子要全款吗这个问题,一般是hi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杭州这个寸土寸金的高房价城市,很少有人会选择一笔付清房款,也少有年轻人有能力自己付清全款,所以在杭州买房并不一定需要付全款,可以办理按揭手续分期付款,减轻压力,早早在杭州这个美丽的城市有自己的家。 如果是为了落户至杭...


·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承租人若想将房屋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转租出去的话,此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好能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转租。此时,就要求房屋转租满足相应的条件了。那到底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
       如今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这些财产纠纷中尤其是住房最为引人关注,那么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对于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要求,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定,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一、婚前买房 (一)、父母资助...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