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的受伤种类和情形很多,眼睛受工伤也是很常见的一类,眼睛受伤以后,可以依法进行工伤鉴定,按照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确定赔偿的适宜。工伤鉴定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按照鉴定程序得到的结果作为赔偿的依据,结合赔偿标准就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赔偿结果了,具体怎么赔偿,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一级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三级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七级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十级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二、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50个月(合计76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单位支付)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0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合计6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单位支付)
  
  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合计43个月)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29个月)
  
  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8个月)
  
  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1个月)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社平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60%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以上为社保支付)
  
  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级由社保支付,5-10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由社保支付。
  
  眼睛受伤以后可以依法申请司法鉴定,得到工伤的等级,然后根据受伤等级确定赔偿的等级,得到相应的赔偿。当然您得到的赔偿标准也是符合实际的,工伤的赔偿标准一定会满足的您的要求,并且符合劳动法的法律规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 现代科技的发达,时代的进步往往烧不来水利工程的帮助,我国对于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十分的严格的,所以我国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也有着一定的规章制度,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解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呢? 1、施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


·拖欠工资多久算诈骗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是不算诈骗,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法律...


·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


·一、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最高赔偿年限是多久?
      一、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最高赔偿年限是多久?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员工只有在休息时间内,听从单位的要求进行了加班,也就是延长了自己的工作时间的,那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此时也才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实践中,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要支付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没满一年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没满一年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并未做违纪违规的事而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进行双倍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先向劳动部门投诉,经劳动部门调解仍解决不了,再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


·女职工怀孕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有哪些
      女职工怀孕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有哪些(1)必须调整的情形,即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可以调整的情形,即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


·202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员工加班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主动自愿加班,另一种则是被单位安排加班,虽然两种加班都是会占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但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之后在后一种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那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企业在劳动者入职后会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赔偿,这时就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再领取相应的工伤赔偿。那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下面请跟随我们通过以下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


·“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句话内涵很丰富,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存在书面合同 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但是由于电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