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获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试用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劳动合同届满未续合同期限,但劳动者依旧在职,而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那么走离职程序就会与普通员工离职程序不同。究竟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事实劳动关系辞职应该注意的问题
  1、首先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但你仍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2、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可主张工作满一个月后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至第12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3、 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4、 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二、事实劳动关系提出赔偿的依据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意解除的,必须按照流程提出离职申请。若你不是在试用期,那么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书,若在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即可。在离职后,若满足可以得到赔偿的条件,劳动者依旧可以得到赔偿款。
  
  
  


·一、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合同吗?
      一、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合同吗? 入职时肯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指是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规定,至于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都需要看公司制度,一般新员工入职都需要经过试用期才能成为正式员工。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多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一、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可以在搜集证据的前提之下,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


·一、劳动者工伤鉴定过后多久拿到钱?
      一、劳动者工伤鉴定过后多久拿到钱? 劳动者工伤鉴定过后拿到的赔偿分两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当事人提交资料,业务部门审核之后,提交财务部门,是按月划拨的,自提交资料之日起一般60日内支付到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即可以进行结算。 ...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应当是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来进行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合同一直都会有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劳动者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但用人单位却不与他签订该合同。那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将在下文中回...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


·一、杀手进去鉴定误工费是否需要?
      一、杀手进去鉴定误工费是否需要?杀手进去鉴定误工费用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误工费证据搜集包括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


·拘役退休视为缴费能算工龄吗
      拘役退休视为缴费能算工龄吗?判处拘役服刑期间是不能计算工龄的,而且未达到退休年龄被判处拘役的,在服刑期间没有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