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期”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专有名词,相信很多人对它的概念都十分模糊。其实,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工程质保期指的就是我国的工程建设的最低保修期限。我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目的是促进工程质量的控制和保证,维护工程建设的使用性能。
  
  一、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如何确保工程质量
  
  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同时明确各种机具、用电、井字架以及外墙脚手架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以“穗福小学”工程为例:工程项目部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调度会、分析会、交底会和检查考核制度,并建立资料挡案制。强化计划管理,根据总进度要求,针对施工实际及时修正计划,实现对重要节点的控制,使计划管理处于最佳状态。在工地建立简报制度,将工程情况及时通报各方,并建立了总结制度,从而大大加强了现场施工管理,并赢得各方的一致好评。
  
  2、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
  
  要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企业核心问题是管理。由于生产工人流动性大,普遍技术素质差,质量意识薄弱,只重工作进度,忽视工程规模及质量,贪图方便,盲目求快,责任性不强,安全意识差,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对这些意识和做法要彻底改变。项目经理在提高管理人员意识的基础上,对生产工人也要加强管理。
  
  具体的做法是实施“一选择,二教育,三管理”的原则。一选择即对生产工人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那些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生产工人必须淘汰。二教育既是对工人上岗前必须实行“三级教育”,进场前作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签证。对各施工班组工人必须实行奖罚分明的制度,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发挥工人的主导作用。对各工种,各项目主要部位操作人员等也要实行岗前培训。三管理即是在施工前必须向生产工人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每道工序,实行跟踪、监督、记录、复查或抽查,从技术措施到实际操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坚持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流入下一道工序的具体做法,特别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种及工序进行专职跟踪施工,以强制的手段来克制质量通病,改变不规范的做法。
  
  3、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安管理
  
  项目经理在指挥各项工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把一个施工现场的许多单位组织起来,有节奏地、均衡地进行施工,使其达到工期短、质量好、保安全、成本低的效果,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进度和施工现场等各项管理工作。
  
  因此,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实行制度化、网络化,理顺公司的管理制度,使各项管理形成制度化。项目经理要经常组织召开专业业务分析会,要把各种专业业务分析的结论、信息及时反映给公司,能更好地实现对现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
  
  在工程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三检查、二坚持、一过硬”(即自检、互检、复检;坚持按图施工,坚持按规范施工;产品过硬)的方针进行施工,做到挂牌施工,责任到人,思想到位。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产品质量优良,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提高产品的一次成活率。争创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上。力争攻克和排除工程上的“渗、漏、壳、裂、倒、毛、糙、塞、污”等常见病,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意识。公司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搞好安全设施,施工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在穗福小学的施工中,特别强化“三宝、四口”的教育和防护工作,支持龙门架、脚手架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的做法。组织义务的消防队并由项目经理直接指挥。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目的就是要安全动员起来搞好安全生产。
  
  在技术资料管理方面,设负责该项目的专人填写施工日记,把每天的施工情况详细地记录下来,以利工程前后的联系。各类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时进行并按类别整理,分别装入资料袋,为对竣工验收资料做到准、快、齐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同建设工程的子工程相应的最低保修期限。例如,基础设施工程可以约定质保期,房屋防水工程为五年,供热供冷工程以及神管道电信管线工程等等为两年。我们提醒您,一定要科学管理,并且加强组织施工,努力的抓好工程质量的提高。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明,而有些小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不和职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对于职工来说是不利的,是一种侵权行为。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职工付出了劳动,就说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未签订劳...


·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您将非法集资这个问题上的中心放在了其负责人的身上,对于其他公司员工,我们都没引起太大的注意,包括法律规定中也是,那么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承担责任呢,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非法集资员工过百万是否承担责任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承...


·一、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署?
      一、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署?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合意拟定后签署,综合工时劳动合同中所用的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必须经当地劳动局备案批准单位才可以实施,否则单位就是违法的。综合工时制平时没有加班的概念,在一个约定的计薪周期内(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等),累计综合计算工作小...


·晚上出差得急病算不算工伤?
      晚上出差得急病算不算工伤?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在诸多劳动工种中,目前有很多对劳动者安全都是有极大风险的,稍
      在诸多劳动工种中,目前有很多对劳动者安全都是有极大风险的,稍有差池便会受到伤害。当我们在工作中受伤时,为了保障自身利益都会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那么您知道提交后还有哪些流程吗?申请成功待遇有哪些呢?请看来自我们的解答。 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后的流程 (一)提交工伤保险...


·一、劳动合同病假工资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病假工资是多少?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虽然隶属于用人单位,但此时对于他们的权利,法律还是做出了充分保护的。但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究竟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具体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有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有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是有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雇主(甲方): 地址: 雇员(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职责,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和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关于工程质量向谁举报?
      现在走到城市的大街上,可以看见高楼林立,格式各样的商场,什么万达,群星城等等千姿百态的商场非常的常见。这些都是已经完成的工程成果,已经都是通过专业的质量检测的。不仅仅这些建筑工程,还有其他行业的,比如我们经常走的公路等工程自然也需要有一定的质量保障的,如果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那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