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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下离婚财产诉讼时效案例是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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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时效问题,主要出现于民事诉讼中。目前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最长诉讼时效可达20年。关于诉讼时效纠纷涉及的案由可能包括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等,即使是离婚纠纷中也有时效问题。那么,不同情况下离婚财产诉讼时效案例是怎样规定?请跟随律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三、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四、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的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五、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离婚案件纠纷虽然并不复杂,主要是婚姻的结束。但是其涉及的方方面面都必须重要,比如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尤其是对于不同情况下离婚财产诉讼时效案例是怎样规定的,一定要依据情况和法律规定相结合进行分析。如果您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必要时你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为您诉讼,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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