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云南省位于我国云贵高原之上,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并且地壳运动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云南省位于我国云贵高原之上,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并且地壳运动非常活跃,云南时常发生地震等地质活动。所以,云南省的建设工程质量要求非常的高,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云南的特殊地理条件,保证云南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当地政府也制定了相应标准规定。那么,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工程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等工程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建设工程以及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等综合要求。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地、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管理。
  
  注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 交通、邮电、铁路、民航、水利、电力、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 用户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查询,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任务。
  
  各专业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专业建设工程,接受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二)负责核查与受监督建设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建筑构配件、金属结构门窗生产等单位的资质,并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和实施进行监督;
  
  (三)对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书;
  
  (四)处理一般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参与处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施工中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其他主要部分。
  
  第十一条 未经验评质量等级或者验评为不合格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由于云南特殊的地理环境,所以云南地区在建设工程的时候,会对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防范云南频繁的地壳运动,尽量减少云南人民的人身财产的损失,保证云南人民的生活质量。并且当地政府也制定了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希望通过行政的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把控。
  
  
  
  


·征地补偿和安置费有什么区别?
      征地补偿和安置费有什么区别?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区别就是发放的项目是不一样的,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计算标准,它是按照土地的年产值来进行计算,而安置费用的话是根据人口来进行一个计算,补偿费用的具体的计算的方式是根据补偿的征地面积和它的平均产值以及补偿倍数。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


·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迎来了绝无仅有的制高点。人们越来越热衷于买房,因此,房地产公司也是转的盆满钵满。然而,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公司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保证房屋建筑的顺利完成,这就涉及到融资的知识。那么,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


·结婚彩礼离婚后属于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彩礼离婚后属于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金归哪管?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金归哪管?归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


·土地征收的钱怎么发放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会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


·土地行政处罚类型有哪些?
      土地行政处罚类型有哪些? 土地行政处罚类型有哪些? 土地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五种: 1、罚款; 2、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责令退还非常占用的土地; 4、没收违法所得; 5、责令限期改正、治理。 土地行政处罚管辖 第五条国土资...


·土地使用证怎么取?
      土地使用证怎么取?我国法律对土地的定性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另外一种是集体所有,而与此相对的土地使用权则是每个公民都有机会享有的。现实中买过商品房的人都知道,房屋一般有两个证,其中就有一个是土地使用证,拿到产权证后土地使用证怎么取您可能比较疑惑,在两证齐全之后我们就可以安心入住。 一...


·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获得土地使用证,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


·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一、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


·龙泉国寓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龙泉国寓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出让的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在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有效期期间是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当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通过特定的流程,提供相关的材料向相关的机关进行申请。下面就来了解一下龙泉...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规定是什么?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支付给所有权人。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以下称年产值)计算。征用耕地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