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是否无效,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否则也是不能轻易断定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毕竟一旦认定无效,那么产生的法律后果影响也是比较大。而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中也规定了相应的情形。究竟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他机构如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等机构都不具有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26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方法有哪些
  (一)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现实中,要是出现了这些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最终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自然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就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样情况下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
  
  
  


·一、公司辞退员工领失业金对公司有何影响?
      一、公司辞退员工领失业金对公司有何影响?没有什么影响,但应当按事实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每月公司都按照每个员工本年度固定的社保基数进行缴纳,失业保险也包含在其中。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移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后,失业人员未按规定在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不...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一、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首先,公司在与他们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也好让他们有一个心理上的缓冲期,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应该给员工以代通知金。 其次,如果员工拒不接受企业的方案,可以要求员工向劳动站投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在女职工三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在女职工三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一些女职工却将这些特殊规定片面地理解为,处在三期内,就可以“为所欲为”,用人单位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是对自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障。但对于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虽然有的单位一直说要签劳动合同,但一直没有动静,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入...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


·被辞退哪些条件可双倍补偿
      被辞退哪些条件可双倍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二、赔偿金相关法律依...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往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辞退补偿金作为其暂时失业期间的补偿和赞助。那么,对于这份辞退补偿金不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吗?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解答。 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


·申报工伤都提供什么材料
      申报工伤都提供什么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合同违约拒绝执行时有什么责任 找专长律
      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合同违约拒绝执行时有什么责任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在完成一单建筑工程时,建筑公司需与相关建筑工程劳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假设有一方发现违约情况,该如何追究责任呢?将...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


·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行业里所有的工作都是有风险的,投资有失败的风险,安逸的员工也有可能受伤的危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伤从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被称为工伤伤残,其性质比较严重,有可能影响后续的工作,所以我国法律对于工伤伤残的赔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