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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可以拿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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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可以拿到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的第二款提到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员一般都是可以受领经济补偿金的,职员在接受补偿金后,不管自己的权益受到过多大的侵害,都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在支付赔偿金后,需要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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