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我国目前由于医疗技术的不够完善,再由于患者家属的不理解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医疗纠纷也时常发生。对于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国家出台相应的规定。国家首先从医疗方面开始入手,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并且严格规范医疗方面的解决办法。那么就有人问了,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一、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尊敬的患者:您在我院就诊期间,如果您对您的诊疗活动有异议,您有权向您所在科室或医院投诉 职能部门投诉,特此向您告知我院详细的投诉流程。包括如下内容:
  
  1、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投诉的职能部门是___________(医务科、医务部、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社会工作部等),联系方式: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2、患者有权就有关诊断、治疗过程、诊疗结果等向医疗机构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患者对自己的诊断、治疗过程进行投诉,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文字形式;有具体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患者和委托投诉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并签名。 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职能部门将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并由来访人进行签名。
  
  3、患者有权了解医疗机构处理医疗投诉的工作流程:职能部门接到投诉事项,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1)组织相关临床科室进行调查研究;(2)通知临床科室向患者进行说明解释;(3)呈报院领导进一步分析讨论;(4)提请医疗管理委员会研究,做出结论性意见后,给予患方答复,一般情况下为7-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也延长到15个工作日。提请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将在六十日内做出答复。(进行尸检,自尸检报告做出后开始计算时间)。
  
  4、患者不接受医疗机构医疗管理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有权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与医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也可以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也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5、患者有权了解所患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的相关情况。患者有疑问时,医务人员有义务向患者进行说明解释。有关说明解释工作应当以不影响医务人员正常工作为限,可以通过医疗机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进行预约。
  
  6、患者有权在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法律规定的客观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会诊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复印病历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7、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封存患者本人的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职能部门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予以复印并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存放在医疗机构职能部门,并由医疗机构职能部门向患者出具封存证明,并负责向有关鉴定机构或诉讼法院提交封存的材料。
  
  8、患者死亡,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近亲属有权决定是否申请尸检,同意尸检需填 写尸检申请书并签字。不填写尸检申请书视为不同意尸检。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 尸检所需的费用可由医疗机构垫付。最终与尸体的运送费、保管费等视医疗事故鉴定或法院裁决结果而确定支付者。最终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构成医疗事故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支付。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五日内。逾期不处理尸体的,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9、医患双方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医患双方可以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也可以依法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10、《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告知人与被告知人各持一份。 被告知人:告知人:患者姓名: ______(医院)______(职能部门) 告知书签收人:经办人:20年 月 日时 分 20年月日 时 分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国家为了缓和社会上严峻的医患关系,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也做出了相应的努力。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是国家规范医院方面就医患关系解决应如何正确处理的体现。我们从国家和医院方面可以看出,他们对医患纠纷的积极解决的态度。而作为患者也应该给予相同的理解,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关系。
  
  


·如何划分医疗责任事故鉴定分级
      如何划分医疗责任事故鉴定分级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其实也就是根据患者的伤残程度做出相应的等级鉴定,然后用于判断此次医疗事故的严重程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赔偿。那么,你知道医疗责任事故如何鉴定分级吗?下面356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医疗责任事故鉴定分级的划分。 一、医疗...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你阅读。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刑事犯罪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构成的,而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刑事犯罪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构成的,而对于非法行医这样的一般民事行为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行为。那么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呢?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


·医患纠纷调解技巧有什么?
      医生的使命是救死扶伤,我们尊称他们为“白衣天使”,可是愈演愈烈的医患纠纷和造成的恶性伤医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谁都希望医患关系能够得到有效缓解,那么医患纠纷调解技巧及优缺点是什么呢?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


·北京医保卡一年报销药费有限额吗
      有限额。住院低保报销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2.审核:社区、居(村)委会经办人员协助对申请对象资格作初审、评议、公示等;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审核...


·医疗事故罪的判刑处罚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属于事故性犯罪,刑法规定对这一类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主要是考虑这类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和影响面的问题,因此,注重事故的危害程度是对医疗事故罪量刑的首要原则。医疗事故罪侵害的是国家卫生管理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因此,...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医疗过错赔两万多吗
      医疗过错赔两万多吗 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 因医疗过错行为导致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的,需要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时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收集到的关于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的一些介绍,希望对您了解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医疗事故的构成包括哪几个方面
      医疗事故的构成包括哪几个方面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4、给病...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一、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 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即保外就医后收监执行的剩余刑期时应该扣除保外就医的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