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标准规定了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标准规定了哪些内容我们知道,公路工程的质量和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是十分息息相关的,所以对于公路质量的检测就尤其重要了,但凡是涉及到检测的项目就会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工程质量鉴定标准规定了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关于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
  
  工程质量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2 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3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3.1.2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3.1.3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3.1.4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3.2 工程质量评分
  3.2.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及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减分。 分项工程得分=Σ[检查项目得分3权值]/Σ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检查项目合格率(%)=检查合格的点(组) 数 /该检查项目的全问检查点(组)数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3100 (3) 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 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3.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3.2.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3相应权值] /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3.2.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3.2.4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 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 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 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 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5)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3.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3.3.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3.3.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3.3.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公路的质量好坏关系地方经济发展,也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必须按照规定建设公路以及验收道路,并且进行相应的评分,合格的才可以验收。
  
  
  


·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格材料及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等,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很多。如果没有及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严重者会导致工程整体质量不合格。那么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的?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的? 废弃废水是当今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国家相关部门以法律形式明确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破坏环境的行为是会遭受到法律的处罚的。对于企业来说,废气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达到标准后才能排放。那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为加快社会现代化的脚步,政府部门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众多的工程建设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求,为了让这些工程建设早日投入实际运用中,我们必须对每一项工程开展质量验收工作,验收质量合格的才可以投入使用。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请看下...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要多少时间?
      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收到了伤害,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单位的工伤赔偿。这其中需要完成工伤认定,而且工伤认定有一定期限,超过时间就算是工伤也不能得到赔偿,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时间,那么工伤认定要多少时间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


·工厂倒闭工资怎样赔偿?
      工厂倒闭工资怎样赔偿? 一、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目前,在泰安工作的职工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泰安职工因工受伤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对于受伤职工而言,工伤鉴定申请的越早对自己越有利,可以尽快的拿到赔偿。各地都有专门的工伤鉴定机构,那么,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泰...


·上海嘉定工伤鉴定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若因工作原因受伤后,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斜巷无法达成一致,是需要金国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继而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请求得到赔偿的。由于工伤鉴定的费用是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故而不同的地方的鉴定费用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那么,上海嘉定工伤鉴定多...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


·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一、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公司不需要赔偿员工,如果公司提出员工协商解除,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