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了加上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为了加上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此办法适用每个地区的工程建设,但由于每个地方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影响因素不同,此办法相对于某个工程又是不全面的。为此每个省建设厅也针对本省具体情况发布具体办法。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专项整治的资料。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要求,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查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查处建设(监理)单位见证试样在取样、送检时弄虚作假,明示或暗示检验检测机构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2.查处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编制检测计划,未按要求做好检测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送检工作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3.查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不按规定配备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对混凝土原材料、外加剂等进行复检和验收投入使用,不按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调整、不按规定留置、养护混凝土试块并检测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4.查处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业务,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仪器设备不符合环境条件,不按规定上传检测数据和报告,不按规定上报不合格报告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17年9月30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各检验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实验室针对专项整治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市州将自查自纠结果汇总,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监总站(含电子版)。
  
  (二)集中整治。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各市(州)、县(市、区)采取多形式、多时段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期间,省厅不定期组织对各地进行督查。
  
  (三)总结评价。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市州将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于2018年11月1日前上报省住建厅质安监总站(含电子版),2018年底前省厅将对全省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整治活动开展方案,明确要求,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活动,务求取得明显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各地整治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建设工程质安总站,并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管情况上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报送季报。
  
  (二)各地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逐项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按规定认定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对整改及查处情况要予以通报。
  
  (三)各地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动态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准入与清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此专项整治活动是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为基础依据,以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为辅依据,也是湖南省针对省内质量检测情况对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做进一步完善。如果您想要了解此通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咨询有关部门和当地的律师。
  
  


·杭州劳动保障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保障是每个劳动者都很关心的问题,国家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劳动保障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有关规定,这些规定需要我们仔细的去学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的规定,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有所帮助。 一、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


·工伤纠纷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工伤纠纷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在中国职业安全百科全书中,工伤的定义是: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作为劳动者,出现工伤,甚至和老板发生纠纷时,一份工伤纠纷协议书范本能给你很好的帮助。下面便是为您提供的范本。工伤纠纷协议书范本  ...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纠纷诉讼连带偷税漏税到哪个部门举报
      劳动纠纷诉讼连带偷税漏税到哪个部门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严重的工程款拖欠导致不少企业发生了财务危机,甚至濒临倒闭,可是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企业又能不能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呢,又该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这些问题各个施工企业甚为关心,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就要求单位提前一个月给你出书面通知书,不提前一个月出书面通知,单位就多给一个月工资的带通知金,并要求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要视具体情况来确定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一、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可以的,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


·因工作致眼球伤害工伤鉴定几级
      因工作致眼球伤害工伤鉴定几级?需要做过工伤鉴定以后才知道,眼球破裂的工伤鉴定几级在实践中还要看眼睛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不同,鉴定标准就不同,而伤残等级也会不同。工伤鉴定流程如下:(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其中包括双方的责任、工程质量及验收的标准和结款方式等内容,值得您注意的是一旦签署了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发包方:承包方:甲方将 工程于 年 月 日发包给乙方,采...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是我们每天出行都会经过的,公路的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危及我们的生命。所以,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就变的尤为重要。那么,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质量鉴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