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法律上,有一种不举证不追究的默认共识。当然,这主要针对是民法,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我国的检察院就有职责提起诉讼。而任何人要打官司,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证据。一切看证据事实说话,这是法庭的标准。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证据
  
  证据(evidence)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目前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保存
  
  
  ①证据保存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②证据保存的义务可是行政处罚机关也可是当事人
  
  ③采取保存措施要向当事人出具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字的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④被登记保存的证据要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如登记保存驾驶证,对运政案件事实一般没有证明作用,应立即退还原主,但路政及养路费征稽案件却有较大的关联性。再如业户有《道路运输证》但偷漏了道路运输规费,则就不能对货物进行登记保存,因为这些货物与案件缺乏关联性。
  
  ⑤采取登记保存措施后必须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否则,逾期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自行解除。继续保存则属行政扣押,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就会构成行政侵权。
  
  ⑥实施证据登记保存措施时,要注意程序合法,登记保存必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⑦关于采取强制措施问题, 主要是使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保存证件和车辆的时效问题。按规定把车辆或有关证件作为证据登记保存,其保存时间最长不能超过7天。但现在超过7天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据反映,有些车辆连续被扣几个月,甚至超一年。对此应当引起重视,这种法律关系不定的状态不仅影响了正常的管理,而且还有可能导致对执法部门不利的法律后果。凡登记时间达到7天,违法当事人仍然既不领证、车,又不接受处理的,第7天起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来接受处理和领回证、车。通知方式应采用书面形式,有条件直接送达的应当直接送达,异地的也可以用挂号信形式邮寄送达。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仍然既不领车,又不接受处罚的,执法部门可按处罚程序操作,直接作出处罚决定,超过复议或起诉期限后,仍不履行的,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而终结悬而不决的法律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很明确的看到,证据保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话题。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丢失了证据很有可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相关网站,会有律师竭诚为你解答。
  
  


·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一、按照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诉法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是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我国过去虽然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不少特别规定,但是由于这些规定均散见在其他有关制度和程序中,缺乏系统性。《草案》在吸收过去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专章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进行规定,彰显了国家对未成年犯罪问题的...


·虚假出资要负刑事责任吗
      虚假出资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什么是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公司的发...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在实践中,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需要提交犯罪人的犯罪证据,用以证明犯罪的事实情况。关于证据有很多,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视听资料。那么在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


·关于受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的法律规定行贿受贿是严重的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多发生在我国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上。对于这类犯罪我国一旦发现拒不姑息,一定为国家的廉政建设和人民的利益一查到底。那关于受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关于受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在逃投案自首减刑多少的
      在很多犯罪人作出犯法的事后都是选着逃避事情,可等过了一段时间,就会觉得后悔了。逃亡会让他过得很不自在。投案自首可以让自己获得新生。而一味的选择逃避只会让自己心里更加的痛苦,那么投案自首能减刑吗?下面就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在逃投案自首减刑多少的相关内容了。 一、在逃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律师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权限包括什么
      律师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权限包括什么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 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一、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1、犯罪地: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管理者...


·盗墓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墓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而私自挖掘。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


·刑事拘留23天37天后未批捕的原因是什么
      一、刑事拘留23天37天后未批捕的原因是什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