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可能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当然,如果行为人的财产没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则不构成本罪。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需要注意的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成立,要同时具备如下几个条件:第一,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与贪污罪的主体是一致的;第二,客观上要求涉案财产明显超过合理收入;第三,行为人无法说明其收入是合法的,如果行为人能说明财产的合理来源,同样不是犯罪。另外,本罪在证明方式上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自己证明自己无罪,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而不是由检察院证明其有罪。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在绑架罪的犯罪构成当中,就包括了客观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还有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内容。那么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针对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


·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


·司法拘留最多多少天 司法拘留的天数是多久
      司法拘留最多多少天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司法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是...


·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个刑法类案件相对于民事类案件来说,要复杂很多,我国对于法院中,两个案件的法庭的一些诉讼程序都有做规定,一般刑事类案件,在法庭中都会安排两个法警,但是在民事类案件中,就比较简单。那么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怎么办? 嫌疑人拒不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辩解或沉...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解后可以撤诉吗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解后可以撤诉吗?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解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撤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10条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 在我国,很多与毒品沾边的行为其实都是入刑了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等等。然而在实际定罪的时候,却需要考虑到毒品的数量或者种类。那么通常,公民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呢?这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2、民事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公益诉讼仅仅是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


·主犯供出从犯能减刑吗
      主犯供出从犯属于立功情节,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


·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要判实刑?
      一、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要判实刑?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检察院批捕意味着:1、有证据证明被...


·暴力取证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暴力取证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一、暴力取证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是给予了很多政策上面的优待的,至少对于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同时一般未成年人犯罪的,往往也是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那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构成累犯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我国现行累犯制度,从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