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男方怎么争夺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归了女方的,也就是说相比之下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而有些时候男方就想要自己抚养孩子,那此时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比较好?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该条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一、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二、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4、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7、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的
  
  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二、婚姻法对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究竟由谁行使,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外,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重要的参考标准有: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离婚后的房屋状况(主要考虑居住条件)、抚养教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如:是否有充分的时间来教育和辅导子女)等等综合考虑。
  
  三、父母必知的心理学常识
  
  1、离婚家庭的子女,成年结婚后,相比较其他正常家庭的子女,离婚率偏高;
  
  2、子女不是你手中的财产,更不是你用来要挟对方的工具和手腕;
  
  3、百般阻挠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父或母是不明智的,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
  
  4、离婚后子女探望权属于亲权的范畴,除法律和协议中规定或约定的协助义务外,从情感和道德上也应予以配合。
  
  现实中,男方获得抚养资格也不是不可能。但此时需要提供有利证据才行,否则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的。具体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上文中我们对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作出了介绍。在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不清楚该怎么争取抚养权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为了要孩子抚养权不离婚是否合适
      生活当中,多数夫妻为了孩子都选择不离婚,即使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冷若冰霜,但是仍然为了孩子表面上在维持这个家庭。其实这样做也真的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并不一定这样做就真的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为本身孩子的成长环境对身心的影响就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为了要孩子抚养权不离婚是...


·一、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公证是什么?
      一、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公证是什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


·被非法强拆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国的社会治理中,有时我们公民的权益也会受到一定的侵害。这时我们就要利用手中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被非法强拆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我们就我国的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时效问题不可忽视 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


·被刑事拘留多久通知家属
      被刑事拘留多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婚姻本来是非常美好的一件事情,但是很多家庭在结婚之后就会出现很大的矛盾,不能及时的解决就会导致矛盾激化,最后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的时候在法治社会中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处理,那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婚前财产公证步骤是怎样的
      从原则上来讲,夫妻一方在婚前的财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但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为避免就婚前财产产生纠纷,通常在结婚之前,有的人都会先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那么这个婚前财产公证步骤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财产公证步骤是怎样...


·很多夫妻因为各种方面的原因
      很多夫妻因为各种方面的原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婚姻,于是选择离婚。在离婚后因为孩子、父母的原因,或者分开一段时间后发现感情依然存在,认为还是原来的配偶更适合自己,于是就萌生了与对方复婚的念头。这种情况下,双方情感并未完全破裂,或者造成他们离婚的原因已经被消除,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


·怎样起草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只有离婚起诉书符合法律规定时,法院才有可能受理案件。既然离婚起诉书如此重要,当事人应该怎样起草离婚起诉书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样起草离婚起诉书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会公开宣判,但不会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1)涉及国家秘密; (2)涉及个人隐私; (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一方在婚后有婚外情行为的,可能会演变为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当然,即使是单纯的婚外情行为,也是可能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但此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那到底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书证,包括以下几种: 1、信件包括纸质的书信和短信。配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