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购房其实最早开始都是被开发商的销售广告所吸引的,深入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人购房其实最早开始都是被开发商的销售广告所吸引的,深入了解之后才会选择购买商品房。而在购房的过程中,开发商可能会作出一些口头上的承诺,并且这些承诺还很美好。那在法律上面,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订的合同并不单单指的是双方的书面合同,还包括双方在谈判当中达成的一些口头约定。但是,在出现纠纷时候,口头承诺容易造成举证的困难,购房者不容易证明开发商有更改过这样的承诺,没有这些证据购房者就不能要求开发商履行口头承诺。鉴于这些问题,购房者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可以要求开发商将之前口头约定,如置业顾问口头承诺作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不过,购房者这样要求开发商一般是不能接受的,这中间有一些问题,如置业顾问是代理公司人员,置业顾问为了卖房子有些口头承诺开发商也不了解,这样就造成了购房者要求将口承诺写进合同的困难性。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在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往往有一条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际购房合同为准,之前的承诺和宣传都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开发商通过这项条款排斥之前的承诺为自己争取主动权。所以在购房者确定开放商虚假宣传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补充条款当中是否有这一条补充内容,否则不容易进行法律的维权。
  二、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怎么办?
  首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由上述也可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售房。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口头上做的承诺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不被承认的,因此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如果比较重要的话,建议最好一并写入补充协议中,以免日后开发商不承认,这样损害的自然是购房者的利益。而现实中,要是开发商是预售期房的话,则肯定要先取得相应的预售资格才行,否则销售期房就是违法行为。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无论看中的是怎样的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无论看中的是怎样的房屋,此时要想购买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这样一方面可以让房屋买卖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能避免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那究竟房屋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订认购书,与此同时购房者也要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才行。而在认购书中自然又有关于购房定金的约定,但此时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应该怎么来约定。那到底房屋买卖认购书中应该怎么约定定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认购书...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当然,此时可以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对自身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那到底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简版,帮助你进行了解。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1、房产继承公证的费用 (1)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鉴定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鉴定漏水的原因,大致分以下三种:一、防水层破坏漏水;二、管线损坏漏水;三、房屋裂缝漏水。有鉴定资质的建筑工程咨询、顾问、设计院等等,一般在司法局有登记,到司法局就可以查询到哪些机构可以鉴定漏水原因并被司法认可。二、房子漏水能退房吗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会牵扯出许多的问题,例如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其中涉及经济的问题最难处理,也是双方仅凭协商最难解决的问题。账户资产分割起来还相对容易,而房产则是双方据理力争,谁也不肯让步的一方面。那么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下面看看我们整理的内容吧。 一、新婚姻法离...


·孙子可以继承房产应该怎样办理
      孙子可以继承房产应该怎样办理 一、孙子可以继承房产应该怎样办理 爷爷的房产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的,除非有遗嘱说明指定房产权留给某个人;如第一顺位子女都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给孙子,在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后可以由孙子进行继承。孙子并不在祖父的法定继承范围内,因此遗嘱方式行不通。如果要留...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就是先从银行借钱出来支付房款,然而此时却需要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银行借款。那要是买房子贷款还不起了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买房子贷款还不起了怎么办? 首先,我们...


·北京市回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
      北京市回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 1、北京目前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住房主要是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新建商品房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进行正常的产权交易。而北京的回迁房也不是不可以买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户采取了回迁的方式,那么其所得补偿已从货币变为房产,其回迁房是可作为商...


·房产证副本怎么换正本
      房产证副本换回正本的方法:房子抵押房本通常会放在银行,还完银行尾款后,应去银行领取解压材料,然后到房屋管理登记大厅去办理房产注销抵押,之后到银行取回房产证正本。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