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相关费用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目前,许多离异父母基于各种理由不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以致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那么,什么是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相关费用又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抚养费一般是现金形式,但也可能是其它形式;
  但当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方式为共同生活监护时,法院也可能命令具有较高收入的一方父母向另一方较低收入的父母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相关费用包括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已支付了抚养费,另一方不应再要求对方支付教育费、医疗费。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如果未成年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而产生的实际抚养费用已超过了原来确定的数额,那么,子女或者抚养子女一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对方的收入情况,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对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支付抚养费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具体包括了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等。实践中,很多夫妻因为抚养费数额的问题产生纠纷,我们建议在处理这类纠纷之前,最好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在于什么
      起诉离婚是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庭审程序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但是,法庭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的程序也不一样。因为有些情况下的离婚诉讼请求可能就是用于普通程序,也有的法庭在一审的时候就会直接宣判离婚,这就是简易程序。在离婚案件当中,很多当事人都难以区分,起诉离婚简易程序...


·两个小孩离婚抚养权怎么办
      两个小孩离婚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


·离婚协议书财产如何留给子女的应该怎么写离婚分割的
      离婚协议书财产如何留给子女的应该怎么写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留给子女,视为赠与;见: 离 婚 协 议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办理结婚...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是真的没有办法,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相信是不会走离婚这条道路的。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因为本身有孩子离婚的话,不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家庭,那么对孩子的成长学习都是有影响的。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


·涉外结婚公证怎么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人都不知道,夫妻双方如果在国外结婚,而又要在国内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这个时候是需要办理涉外结婚公证的。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甚至怎么办理也一无所知。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涉外结婚公证怎么办理,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涉外结婚公证怎么办理 涉外结婚公证怎么办理,可以归结为...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法院都不会对案件采取缺席审判。 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侥幸采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


·离婚后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孩子吗?
       一、离婚后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孩子,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表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所谓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


·结婚一年多孩子流产了离婚彩礼退吗
      一、结婚一年多孩子流产了离婚彩礼退吗? 结婚一年多孩子流产了不是彩礼退还的条件,男女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造成给付方生产困难的,给付方可以要求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


·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
      有的夫妻离婚是以分居的方式进行的,而这个时候并不是说夫妻有过分居的行为,那么法官就会判决离婚,还是要符合了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才行。此时就会要求当事人对夫妻分居进行证明,那到底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 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


·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罪如何处罚
      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罪如何处罚一、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