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住宅工程在我们的生活十分常见,由于住宅工程最后都是供人居住的房屋,因此,在工程质量方面需要格外注意。施工单位应当保证住宅工程的质量,否则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生命威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省的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凡本市范围内在建的住宅工程,均应进行分户验收。二、住宅工程实行质量分户验收,不能代替检验批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执行本细则的同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住宅工程主体分部和竣工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分户验收,进行首次分户验收时应将分户验收方案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我市受监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对参建各方的工作质量、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核查建设、监理、施工的验收组织形式、人员资格等。2、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重点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相关记录表,是否对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及时进行了检查。3、通过抽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各参建方分户验收工作质量。抽查数量:三个单元及以上的单位工程应随机抽查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5户;二个单元以下的单位工程应随机抽查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3户。(每户选取应综合考虑楼层、户型、装修特点等情况)。抽取的每户将按提供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内容全数检查,并核查其相符率,如果其验收结论与工程实体质量不一致时,应按有关文件规定,责令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五、市质监站应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加强对住宅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六、在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建立分户验收组织机构。该机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为副组长,各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为组员。验收过程小组人员最少保持3名,即检测人、记录人、验收复核人,且禁止由一方人员组成。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分别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规范要求的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分户验收记录表。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分别进行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上所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省制定的实施细则要求所有省内在建住宅工程均需通过分户验收。验收标准与验收程序依照已经制定的标准和法规进行。如果没有通过验收,施工单位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补救处理。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工程项目涉及到很多工序,是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单位工程下面又可细分为单项工程,这是层级的关系。只有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工程才能正常交付使用,任何一个单位工程质量有问题,整体工程都不能交付。那么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


·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
      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 一、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一、不服劳动仲裁起诉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一、不服劳动仲裁起诉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 (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与原告的...


·返聘回公司的退休员工如何辞退?
      返聘回公司的退休员工如何辞退?已经退休的员工,不存在辞退的说法,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不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范围,所以,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2、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解聘该员工是否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等问题是根据返聘协议来确定的。如果返...


·劳动者如何举证获得加班工资
      1、有员工给你出庭作证,说和你一起加班或看到你加班。2、在加班时,给企业或主管发过邮件,打过电话,工作时候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3、现在很多企业这样规定,加班晚上8点以后你可以打车回家,之后单位报销,那么单位在报销的时候,可能需要你填写一个报销的理由,那你可以...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应该是在入职初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应该是在入职初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的协商之后确定下来的,但在具体工作一段时间后,可能有的单位会降员工的工资。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单位有权单方降工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有权单方降工资吗? 1、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厦门市2023年工伤待遇具体是怎样的?
      厦门市2023年工伤待遇具体是怎样的? 一、厦门市工伤待遇具体是怎样的? 厦门市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1、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后果是什么?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后果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入职首月工资如何规定
      入职首月工资如何规定 如果员工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放假的话。入职首月工资是按原先的标准发放,加上有的公司有全勤奖或者有提成则另外加上去。有的员工因事假或迟到扣工资,则是在原定的工资标准上,根据规定扣除。 二、工作时间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各省、...


·没签定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没签定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
      如果参与网络诈骗的员工是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了网络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按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