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法上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那在司法实践中,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二、减刑的条法定件有哪些
  
  (一)可以减刑的条件: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二)应当减刑的条件:
  
  “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只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还应注意管辖地的问题,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定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33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


·关于诈骗罪40万缓刑可以吗?
      现在网路技术发达,这个现代社会不断进步,所以诈骗的手段也不仅仅局限于以前,所以很多人面对新型诈骗方式措手不及,都成为瓮中之鳖。那么关于诈骗罪40万缓刑,个人如果诈骗了四十万是不可以判缓刑的,因为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一、一个人诈骗罪40万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嫌疑人诈骗罪被判处三年...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一、附带民事起诉状与刑事起诉状的区别 附带民事起诉状虽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两种格式,但两种格式的诉状的用法和使用目的基本上还是相同的。其主要的相同点在:(1)都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2)在使用附带民事起诉状之前都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刑事犯罪形态中,不仅有未遂、既遂还有中止,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认定才行,而我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是相对要轻一些的。那究竟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讲究证据。由此可以看出证据的重要性。那么,在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前,需要的证据都包括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犯罪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实践中,这种多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往往就会构成聚众淫乱罪。当然,还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此罪。那么您知道该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犯罪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


·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怎么认定
      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怎么认定 一、诈骗罪金额怎么认定 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 一、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


·偷盗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偷盗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如果要受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精神病人犯罪该如何处罚呢?本文将对这个两个问题做一一介绍。 一、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1、精神病人在不...


·网络金融诈骗案件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诈骗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侵害时,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都会受理,在案件被侦破之后,会将按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此时检察院会按照网络金融诈骗案件判刑标准审理案件。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