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新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须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了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必须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即按照合同和法律的规定由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如果对方当事人仍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时,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应当继续履行。


·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对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行为的定性上,应注意区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在无权处分中,处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将处分权不属于自己的物进行处分;而在无权代理中无权代理人是以他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这一根本区别决定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因此,应以出卖人是否以共有人的名义出卖共...


·分期付款买房,支付头期款后,逾期付余款,可以要求退房款吗?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


·抵押登记的效力
      抵押与抵押权的成立  根据现行的《担保法》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林木、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因此,就此类财产来说,登记乃抵押权的成立要件,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此项登记学理上称之为绝对、设权登记,抵押权未成立即意味着抵押...


·在什么情况下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

    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


·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合同是否有效和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标准不同:
 
   1、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
 
       A.主体适格: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有相应的...


·质权的特点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


·黑白合同,中标合同无效时如何确定结算根据
      1.“黑白合同”通常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其中有一份是中标合同即“白合同”,另一份或多份是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即“黑合同”。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以及诚信的原则,按照上述原则签订的中标合同,对于招标人、...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则未生效合同就是指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未生效合同已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对双方具有一定的拘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撤回、解除、变更,但因欠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


·合同约定“任意一方住所地法院解决”协议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在因诉争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中,任意一方合同主体既有可能成为案件的原告,也有可能成为案件的被告,因此协议管辖条款中约定“将争议提交任意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可以理解为当事人协议选择了原告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种约定管辖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是当事人真...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新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须依照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是合同订立的完结,旨在说明合同的形式,而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效力,旨在说明业已形成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在于: 1.合同关系所属的阶段不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