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入职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求职者被单位录取后,接下来就要办理入职手续了,单位为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比较多,涉及到单位的很多部门。为了防止出现纠纷,单位应该制定员工入职管理规定,规范员工入职办理手续。那么员工入职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员工入职规定
  
  第一条 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职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表中应当载明员工个人详细信息,确切联系、通讯 方式。
  
  二、入职员工在其个人提供的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求职资料上注明“与原件相 符且与实际情形相符”, 并签署本人姓名。
  
  三、入职员工阅读、学习公司全部规章制度,并于阅读完毕后在规章制度相应的页面上 签字确认。
  
  四、入职员工应当在入职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五、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每月3 日前(遇节假日延至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更改员工花名册。 第二条 确定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缩短试用期,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批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报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要求其在规 定的时间(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填写《员工登记表》。
  
  第四条 应聘人员上交资料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员工工作牌,核查个人信息准确、 真实、无误后,通知其领取《劳动合同书》。
  
  第五条 应聘人员填写《劳动合同书》后交给所属用人部门经理,用人部门经理填写有关内 容后交给人力资源部门核对、盖章并备案。
  
  第六条 应聘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后,其薪酬从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计薪。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带新员工到其所在部门,介绍给公司同仁。
  
  第八条 由行政部门为新员工确认座位、办公电话,发放办公用品及制服等。
  
  第九条 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入职引导人,带领参观部门,介绍部门情况、部门人员。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对新员工不超过____个工作日的入职培训。
  
  第十一条 填写《员工登记表》
  
  一、填写者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地逐栏填写表格。
  
  二、所填写表格必须字迹清楚无涂改。
  
  三、填写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
  
  四、人力资源部门应认真检查《员工登记表》,凡发现填写不规范、不详细的,则一律 返回重写。
  
  第十二条 填写《劳动合同书》
  
  一、填写者填写时力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否则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公司也须加盖公章。
  
  二、填写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
  
  三、填写者须认真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及最后一页的乙方签 名、日期和签订地。
  
  四、如经核对发现填写内容虚假失真,公司对填写者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五、除以上填写者须填之内容外,其余内容均由乙方所属部门经理填写。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要按规定时间上交资料的,如无特殊情况而故意延期或经人力资源部 核查发现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公司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四条 公司试用时间以六个月为最高期限。
  
  第十五条 试用和提职的计薪时间以员工实际到岗登记之日而不以双方签订或变更劳动合 同签字日期为准。用人部门经理在填写乙方基本工资一栏时,必须按公司财务部制定的工资 标准中基本工资金额为准。
  
  第十六条 公司与主管以上(含主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第十七条 合同签订后,由公司加盖公章,一份给乙方保存,一份交由公司指定合同保管人存档。
  
  第十八条 在公司转正满一年以后,由公司负责报销办理暂住证的相关费用。但公司办理报 销后不满一年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则从工资中扣除未满一年的剩余时间所分摊的费用。
  
  第十九条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综上所述,单位应按照员工入职规定,为员工办理入职。人事部门要同员工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规定好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并且为员工办理社保和公积金手续,在员工入职的次月缴纳社保。签署好劳动合同后,单位要为员工安排具体工作,向部门介绍新员工情况,帮助其更快的融入到工作之中。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费用; 根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要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工程价款的计算
      最高法院民一庭2022年第22次法官会议讨论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交付工作成果即建设工程并由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


·非法集资员工被判刑多少年?
      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很多时候是公司,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要承担主要责任。而有的员工也参与了非法集资犯罪,金额较大的话,也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根据其参与程度量刑。那么,非法集资员工被判刑多少年?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 一、...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一、工伤享受福利待遇有什么变化?
      一、工伤享受福利待遇有什么变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何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是不能够准确的区分开来的,确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当然,既然两者有着不同的定义,那么这两者也必然是有一定的不同之处的,确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着比较显著的区别,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何区别? 1、两者产生的...


·一、工伤待遇的内容?
      一、工伤待遇的内容有哪些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


·新劳动合同法与派遣工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运用得越来越频繁,因其有两点好处:一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承担的用人单位责任较少;而是聘用劳务派遣工方式非常简便。为了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派遣工的相关规定,我们下面将介绍2016年劳务派遣工政策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


·哪些规定是劳动关系确认后下线啊?
      在劳动者因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或者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导致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工伤赔偿时,都需要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因此,劳动关系的确认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那么,哪些规定是劳动关系确认后下线啊? ...


·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告知劳动者,其所在的岗位要经常出差,而在现实中,单位也有可能是在双休日的时候安排员工出差。因为双休日本身属于职工休息的时间,因此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出差...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