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肇事行为一般在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行为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会对其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但就交通肇事量刑标准来看,很多司机朋友都是不清楚的,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相信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第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一定负全部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一种很严重的过错,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负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或虽有过错但与交通事故无关,或者因逃逸导致现场被破坏,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逃逸方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三、肇事逃逸怎么判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实践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而不能单单根据交通肇事行为,就认定一定构成刑事犯罪,这样对肇事者来讲是不公平的。而确认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就需要按照《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量刑标准的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人伤按责任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伤按责任赔偿标准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


·2023最新汽车买卖合同样本
      最新汽车买卖合同样本 汽车在我国虽然是属于动车,但实际也是采取的登记主义,即在买卖汽车之后,需要实际的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才能真正取得汽车的所有权。而对于过户的办理,在汽车买卖合同当中就可以作出约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那这个汽车买卖合同该如何约定内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车祸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车祸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


·关于违法校车超载处罚制度是什么?
      关于违法校车超载处罚制度是什么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校车安全的注重度,其实在校车的管理上也应该引起国家和社会相关人员的重视。各大学校会有自己专门配备的校车,对孩子的上下学进行接送。但是我们在学校的门口也会看到一些私家车,专门用来接送孩子,其实这种车是属于违法的校车,而且违法校车往往还...


·驾驶证只有1分能开车吗?
      驾驶证只有1分能开车吗?答案是当然是可以。按照规定,扣满12分才需要重新参加驾照考试,只剩一分就说明已经扣了11分,还可以开车。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第五十八条里还提到: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计分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机...


·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外地车进入北京的要求并不是特别多,主要是外地车计入北京六环路需要进行办理进京证,否则不需要办理证件。但是北京在周一至周五有相关车牌号的限行规定,具体相关规定需要根据车辆车牌号来看。 二、关于外地车办理进京证...


·一般买车都需要哪些费用?
      一般买车都需要哪些费用?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的便捷,越来越多人开始买车,买车作为一项低于买房但是同时也要花费很多钱的一项支出,除了购买车所需要出的钱以外,是否还需要支出其他的费用,那么买车都需要哪些费用?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吧。一、买车都需要...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要赔偿什么?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要赔偿什么? 1、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


·车子没买划痕险怎么报?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小康水平的提高,现在许多家庭都变成了有车一族。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为了对日后可能发生的意外进行预防,许多车主都会选择购买车险。那么车子没买划痕险怎么报呢?本文中就针对该问题展开了分析与说明。 车子没买划痕险怎么报? 车被别人刮了,严重的可以报车损险,...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抢劫这个词语对你来说听起来是不是有些遥远呢,但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近的。因此了解有关抢劫罪这方面的资料对我们的生活还是有所帮助的。我们整理了有关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涉嫌抢劫罪,如果不积极向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