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杭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杭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用?
  
  在买房后,房主一般会做的第一件事就会办理土地使用证,我国土地的类型是比较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材料、用途都是不一样的,且不同的地方政策也是不一样的,故而办理土地使用证是比较麻烦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在杭州土地使用证的相关信息。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5、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6、出让宗地界址图;
  
  7、宗地界址图;
  
  8、招、拍、挂的资料和销售确认书;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11、契税缴讫凭证;
  
  12、土地审批单;
  
  13、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1、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2、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5、转让协议;
  
  6、转让宗地界址图;
  
  7、宗地界址图;
  
  8、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9、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10、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11、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2、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3、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4、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5、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6、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7、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8、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2、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
  
  5、协办函(国土分局)。
  
  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土地类型的土地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样的,但都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拥有土地使用证能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也能在第三人主张土地的使用权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种类型,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种类型,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中国土地国有制,我们所能够购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但当前还有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不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不知道土地使用证有哪几种分类,这样的话可能就会在后续遇到问题。那国有土地使用证...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担保公司在当下的借款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 是处理担保交易的专业机构。而土地抵押作为不动产抵押中的一种基本形式,与担保公司紧密联系。那么土地抵押究竟是什么呢?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该注意哪些基本问题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土地抵押的概念土地...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进行补办登记; 登记流程: 1、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承办股室:吴桥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 3、办理条件: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者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或者国家作...


·死亡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办法
      死亡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办法一、死亡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办法1、承包方成员全部死亡,即死亡绝户,承包合同因为一方体消灭而终止,发包方有权将土地收回。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与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的承包地的区别。后...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诉讼地位与执行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诉讼地位与执行是什么?《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是我国目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认定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一般情形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地位及执行存在的问题当前的司法实...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大家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随着今年来,网络借贷的兴起,不少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过借款。其中不免就有人动了小心思,考虑到网贷不会计入央行征信,就想借款不还。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关于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的相关知识。一...


·在广州的政府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对于房地产界的一个巨大的消息,那
      在广州的政府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对于房地产界的一个巨大的消息,那就是租售同权这个消息,租售同权在广州开出了先河,许多地区也希望实行这一个政策,租售同权福州未来会实行租售同权吗,这个问题是您不清楚的,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租售同权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资源用来开发,由于拆迁导致了失地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此时政府会通过发放土地开发补偿费用来缓解此种情况。那么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1、基础设施配套费。...


·征地拆迁中,航拍图有时间截点吗?
      征地拆迁中,航拍图有时间截点吗?在房屋拆迁中,航拍图是有时间截点的,而航拍的时间截点一般是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公布前,对房屋进行的调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