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要定期进行核算,控制企业资产负债水平。财务部门定期会制作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个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简要说明了企业当前的资金情况。那么,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范文告诉您。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企业概况
  
  某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03年5月26日,同时取得某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某某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某某元;法定代表人:许某某;住所: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路投资大厦;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筹措、经营、管理某某县基本建设基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融资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项目经营和资本运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股权,经营管理双退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性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投资土地综合开发。
  
  二、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借贷记帐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5、坏帐核算方法:
  
  对公司的债权不计提坏帐准备,发生坏帐时按实际发生数进行核算。
  
  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与公司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确认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确认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折旧:按直线法按月计提折旧。
  
  7、在建工程核算方法: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工程借款利息在工程未完工前计入工程成本,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当期损益。
  
  8、无形资产核算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9、收入的确认:
  
  (1)以商品房已销售,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2)以劳务已提供,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三、会计报表有关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元,其中:
  
  (1)现金 元;
  
  (2)银行存款 元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元
  
  (1)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元,投资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2)担保公司债权 元
  
  (3)某某产业园注册金 元 , 投资某某产业园
  
  (4)某某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元,投资某某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 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元、 办公设备 元、交通工具 元、道路及其他 元。
  
  5、累计折旧:期末余额 元。固定资产净值期末余额 元。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元。
  
  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 元,是土地使用权。具体明细: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元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其中:
  
  10、应付债券: 元,省政府统一发行的债权置换
  
  11、实收资本:期末余额 元,是某某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在企业财务说明书中,要写清施工企业概况,然后罗列会计核算办法及原则,针对施工企业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利润分配情况一一做出说明。这份说明书是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财务状况,把握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书面资料。
  
  


·一、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轻伤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者实际的相关。所受的伤以及其所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和一些周边治疗费用来进行确定。具体没有任何相关的实际标准,只规定需要将受害者所治疗的费用以及交通食宿费进行补偿。 (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是否该赔偿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法律强制性义...


·签署的劳动合同标准是什么?
      签署的劳动合同标准是什么? 一、签署的劳动合同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


·误工费基数是实发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基数是实发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


·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
      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 一、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 可以补扣的; 除了法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和假期外,如果因特殊情况,员工本人需要离岗请假的,批准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工作需求,拒绝员工的申请,也是合法的。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


·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法,我国是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的审理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方向。那么,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都包括些什么呢?我们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最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法释〔200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昆山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很多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是非常薄弱的。在遇到工伤以后,有些人会选择和用人单位私了,如果碰到用人单位也不积极的为自己的工伤进行赔偿的话,有少数一部分的劳动者自己也不积极的申请工伤认定,就这样错过了工伤维权的最佳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昆山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昆...


·两年工龄员工辞退补几个月工资?
      两年工龄员工辞退补几个月工资?两个月,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4个月工资赔偿金。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辞退劳...


·贵阳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
      贵阳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安全问题,而对于工程质量问题,我国有着严格的监督标准,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避免造成事故的发生,那贵阳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什么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不能说所有的工程质量事故都是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的。但是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以后,肯定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是要依法处理的。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时候,需要结合相关的材料,任何结果度必须有依据才行。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