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家推出出口退税,原本是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尽量多的出口自身产品。但是,有些投机者为了获取利益,假装出口产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这样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应该受到法律制裁。那么,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定义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也侵犯了国家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1)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在出口环节向出口商品的生产或经营单位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征收的在增值税和消费税。
  
  (2)使用了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根据2002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①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②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③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④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上述《解释》第2条规定,“其他欺骗手段”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②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③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④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根据《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之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为5万元以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任何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目的。
  
  从上文可以看出,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即是骗取数额超过一万元。如今,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频发,涉及的款值也居高不下,甚至某些案件涉及案值高达上亿元。虚构出口货物,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是非常严厉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嫌疑人涉嫌贩毒会不会判死刑
      嫌疑人涉嫌贩毒会不会判死刑?贩毒是有可能判死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贩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甲基 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抽逃出资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抽逃出资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有此...


·敲诈勒索罪与非罪应该怎么进行界定
      刑事犯罪的罪与非罪其实是很关键的一点,毕竟有些时候虽然行为人实施了相应的犯罪,但由于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要求或者不符合法定的情形,此时就不能按照刑事犯罪进行处罚。要么就是一般的行为要么就属于违法行为,但都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具体就敲诈勒索罪来讲,您知道敲诈勒索罪与非罪该怎么进行界定...


·抢劫银行判几年,抢劫罪的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出于预防和惩罚犯罪的目的,将抢劫罪规定到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中。而在抢劫犯罪当中,如果是抢劫银行的话,那么就是严重的情节了。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肯定是很重的,那么究竟抢劫银行判几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银行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


·入室盗窃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入室盗窃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般会以盗窃罪来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


·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公安刑事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侦查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立案后下个程序就是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


·打架致人脑震荡刑事拘留多久
      打架致人脑震荡刑事拘留多久1、最长是37天,最短是3天。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


·毒品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毒品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一、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犯罪数额不是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犯罪未遂的认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


·刑法绑架罪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绑架罪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绑架罪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


·非法持有枪支拘留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非法持有枪支拘留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拘留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量刑标准及司法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