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是自己经过治疗之后,而没有说及时的申请进行认定,导致错过了认定时间,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因为原则上错过工伤认定时间的,就不会受理申请了。那到底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太原市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因行业类别不同,共有三个标准,由单位负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向有管辖权的市或三县一市劳动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规定时限内不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报劳动保障部门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0日。
  二、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如果是受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此时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都是可以的,但要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话,则相对来说时间就比较短,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就需要提出申请。
  
  
  


·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 一、不属于克扣工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


·发生了工伤事故就要进行工伤鉴定
      发生了工伤事故就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怎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有哪些,国家对于工伤鉴定机构的办理需要一些审核,但是在全国各地肯定都会有工伤鉴定机构,因为这些机构的产生本身就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一定的服务,所以工伤鉴定机构的存在具有现实意义。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的劳动者都发生了工伤。您都知道,如果发生了工伤,第一时间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工伤应该怎么办呢?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的相关问题。 一、解除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在公司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这就是工伤,很多地区每年都会更新新条例,合肥2016的工伤鉴定标准已经不适于2017年的新情况了,很多人对2017年新出台的不是很了解,那么合肥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合...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 一、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最基本的就是双方责任的确定,但是有关的工作人员会在存在合同签订后进行辞职,依据有关的法律签订合同后自己可以进行辞职,只要自己的手续办理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解决,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当一个员工在遇到合同期满
      当一个员工在遇到合同期满,而要办理离职的时候,可能他们会办一些离职的手续,那么劳动合同期满需要办离职手续写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离职的手续,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根据判断,具体的相关事宜,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


·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
      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单独起诉劳动者要求该劳动者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


·一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多久
      一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