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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偏差处理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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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偏差处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工程质量偏差,但是偏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不会发生重大事故,若是超出了控制范围就有不可估计的事故发生了。那么工程质量偏差处理方法有哪些? 所发生的事故依据又有哪些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做了一个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事故处理的依据
  
  
  1、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
  
  2、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记录。例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事故的情况:包括发生质量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有关的观测记录,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是否已趋稳定等。
  
  (2)事故性质:应区分是结构性问题,还是一般性问题;是内在的实质性问题,还是表面性的问题;是否需要及时处理,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性措施。
  
  (3)事故原因:阐明造成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例如对于混凝土结构裂缝是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原因导致的,还是由于温度应力所致,或是由于施工拆模前受到冲击、振动的结果,还是由于结构本身承载力不足等。对此,应附有说服力的资料、数据说明。
  
  (4)事故评估:应阐释该质量事故对于建筑物的功能、使用要求、结构承受力性能及施工安全有何影响,并应附有实测、验算数据和试验资料。
  
  (5)设计、施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
  
  (6)事故涉及的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二、工程质量偏差处理方法
  
  1、修补处理
  
  这是最常采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做出进行修补处理的决定。
  
  属于修补这类方案的具体方案有很多,诸如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补强、表面处理等均是。例如,某些混凝土结构表面出现蜂窝麻面,经调查、分析,该部位经过修补处理后,不会影响其使用及外观;某些结构混凝土发生表面裂缝,根据其受力情况,仅做表面封闭保护即可等。
  
  2、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要求,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的办法纠正所出现的缺陷的情况下,可以做出返工处理的决定。例如,某防洪堤坝的填筑压实后,其压实土的干容重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干容重值,核算将影响土体的稳定和抗渗要求,可以进行返工处理,即挖除不合格土,重新填筑。又如某工程预应力按混凝土规定张力系数为1.3,但实际仅为0.8,属于严重的质量缺陷,也无法修补,即需要作出返工处理的决定。十分严重的质量事故甚至要作出整体拆除的决定。
  
  3、不作处理
  
  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如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经过分析、论证和慎重考虑后,也可作出不作专门处理的决定。可以不做处理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例如有的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偏差,若要纠正则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若其偏差不大,不影响使用要求在外观上也无明显影响,经分析论证后,可不做处理;又如,某些隐蔽部位的混凝土表面裂缝,经检查分析,属于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及外观,也可不做处理。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例如,混凝土的轻微蜂窝麻面或墙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喷涂或刷白等工序弥补,可以不做专门处理。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例如,某检验批混凝土试块强度值不满足规范要求,强度不足,在法定检测单位对混凝土实体采用非破损检验等方法测定其实及强度已达规范允许和设计要求值时,可不做处理。对经检测未达要求值,但相差不多,经分析论证,其后期强度可以利用的,只要使用前经再次检测达设计强度,也可不做处理,但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例如,某一结构构件截面尺寸不足,或材料强度不足,影响结构不需进行专门处理。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规范标准给出了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定余量,这种处理方式实际上是挖掘了设计潜力或降低了设计的安全系数,因此需慎重考虑。
  
  根据情况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工程质量偏差只要不超出所规定的范围一般是不会发生事故的,若是发生事故,可以根据事故有关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若是您遇到有关类似的问题,希望我们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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