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消防安全是一个对于小区居民来说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在房屋建设中,消防工程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为了防止出现火灾等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把控消防建设,那么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
  
  一、消防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消防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含火灾警广播、消防联动等;
  
  2、自动灭火系统施工,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注氮排油灭火系统等;
  
  3、防排烟系统,包括正压送风、机警排烟;
  
  4、防火分隔,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带;
  
  5、室内消火栓系统;
  
  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7、防火封堵。
  
  我们可以看出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涉及到方方面面,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问题,这些质量问题的合格验收标准都不同,建设单位要根据规定严格把控质量安全问题,相关部门也要依法进行检验。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一个月。各地报社都有专门广告代理公司办理登报声明,也可直接找报社,拿上单位的介绍信,本人的身份证就能办理,登报声明解除合同一般最少需要公告1个月。对此,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了工程项目分包产生的合同纠纷风险,企业如何对风险规避或将之降为可容许风险,防止阻碍企业发展。那么如何防止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下面我们对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进行相关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


·公司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多长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自己员工因为工作原因人身受到了损害之后,应该积极的作出处理,即使的为员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对事故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而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公司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多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多长 《工伤保险条...


·一、做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做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完全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第四章关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实施,是以工商所的名义还是以派出工商局的名义处罚可以根据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等具体情况决定。在《暂行规定...


·关于工作经历证明怎么写
      一、工作经历证明书范文一 兹证明,本单位___________同志,男,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在______...


·公司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如何收集证据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劳动合同。但现在有部分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已经签了,但没有给备份给劳动者,这些行为皆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公司都会否认这层劳动关系,这无疑是给劳动者的维权之路增加了难度。那么,公司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


·一般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一般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所以没有具体的时间。 二、工伤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治疗及休...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的受伤程度最轻。那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江...


·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