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
  
  损伤程度鉴定 人300-600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
  
  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
  
  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
  
  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
  
  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
  
  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
  
  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
  
  (二)法医病理鉴定收费
  
  (1)尸体检验鉴定
  
  1、尸体检验鉴定具500-1000传染病、放射性及腐败尸体加收30%
  
  2、开棺验尸鉴定具不超过4000
  
  (2)死亡鉴定全检2500
  
  1、死亡原因鉴定具不超过1000
  
  2、死亡方式鉴定具不超过1000
  
  3、死亡时间鉴定具不超过1000
  
  (三)致伤(死)物认定件不超过1000
  
  (四)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件不超过1000
  
  (五)死后个体识别具1000-2000
  
  (六)组织病理学鉴定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
  
  (七)溺死硅藻检验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
  
  (八)尸体检验照相具20-100
  
  (九)尸体检验录像盘100
  
  二、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对于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一般是由被告承担。而具体的鉴定收费标准,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单位内专门用于单位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这里所指称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事故,公...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光是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还不够,此时需要对受伤的人员进行专门的伤残鉴定,然后再结合这二者,作出最后的赔偿。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


·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事后如何弄?
      我们有时候会遇到看起来不是很严重的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可能觉得只是摔了一跤,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赔些小钱了事,所以双方没有在现场报警处理,但后来几天才发现其实受伤严重。那么当出现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事后如何弄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一、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交通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中的受害者,可以根据购买的保险向保险公司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中的受害者,可以根据购买的保险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理赔。但进行理赔,也是需要符合相应条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理赔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理赔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出现索赔是理所当然的,也是保险公司应该为投保车辆提供...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怎么报?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怎么报?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那报销方式是通过责任方面的比例确定,找到责任人员来要求索赔,后续由保险公司来进行具体损失的计算和后续赔偿问题,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肇事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都属于重要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故意破坏交通设施,使得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足以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足以危害共同安全,就会构成犯罪,即破坏交通设施罪,那法律中规定的破...


·在我国商业车险 交强险吗
      在我国商业车险 交强险吗在我们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物质以及精神的极大提高,人们的追求越来越多,对于风险的预防和抵抗是人们永恒的追求。近几年,商业保险的范围和行业不断地拓展,商业车险也应运而生。很多人会存在这样的疑问,在我国商业车险 交强险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二者区别。 ...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全责,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针对“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一、交通事故全责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