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的诈骗类型中,有的诈骗手段比较相近,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这两者从字面上的角度来看都是以非法的形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那么在我国的法律和定性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非法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区别?
  ?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我们可以看出这两者的主要差别是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非法集资是试图永久占有这笔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这一点区别是比较明显的,所以非法集资在判刑中也会略重一些。
  
  
  


·一、驾驶司机醉驾罚款谁罚?
      一、驾驶司机醉驾罚款谁罚? 驾驶司机醉驾罚款是由交管局执行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


·对于夫妻一方债务包括了哪些
      对于夫妻一方债务包括了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


·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国家一直都有优惠的政策。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有哪些法律规定?
       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离婚是普遍存在的。离婚,肯定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分割应当平等的进行分割,不然很容易产生纠纷,甚至可能闹上法庭。我国法律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共同财产。下文是对这一法律规定内容的介绍...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法定形式,公司债是公司债券的实质内容。 1、发行公司债的一般条件: (1)发行主体; (2)...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呢? ?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欠钱不还转到公安局怎么办?
      欠钱不还转到公安局怎么办?欠钱不还转到公安局应当自己的还款,履行自己的义务。虽然说关于民事方面的欠款纠纷不是属于刑事立案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


·共益债务法律规定是什么?
      共益债务法律规定是什么?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怎么写?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怎么写? 很多人由于经济周转不开或者其他事情向别人借款,这时需要写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时协议的一种,借款合同保障了出借人的利益,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效力。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怎么写?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范本,与您分享一下。 借款合同范例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