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都有哪些?
  
  新形势下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即将有准备上市的企业,更要认识到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重点,和将来要重点发展的方面,认识到这一点后,再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某种或某几种融资方案,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
  
  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
  
  一、传统融资方式
  
  1、内源融资
  
  2、银行贷款
  
  3、股权融资
  
  4、企业债券融资
  
  二、新形势下融资途径
  
  1、定向增发再融资
  
  2、公司债券融资
  
  3、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
  
  4、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融资
  
  5、短期融资券融资
  
  6、组合贷款
  
  7、贸易融资
  
  8、委托贷款
  
  9、项目融资
  
  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获取资金的形式、手段和渠道。依照不同的标准,企业融资方式一般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同时,由于我国的具体特征,各种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策的影响,因此,融资种类中还包括政策性融资,这也是中国具体国情所特有的。以下结合我国国有企业融资现状分析各种融资方式。
  
  (一)直接融资
  
  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相互之间直接进行协议,或者前者在金融市场上购买后者发行的有价证券,实现资金转移,从而完成资金融通的过程。包括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商业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民间个人信用等,主要是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具有财务风险较高、缺乏广泛的社会信用、企业债发行行政规制过严、企业债券市场的相关制度建设滞后等特点。
  
  (二)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机构(包括各种信用社)中介职能而获取资金的形式。
  
  1、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间接融资的问题。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尽管市场化转变的步伐已迈得相当大,但政府干预或导向的力量仍在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在资金供给、资金价格和资金流向等方面影响着企业的融资能力与融资选择。事实上,银行与企业之间根本不存在真正的产权独立和交易,以致企业的融资行为出现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非理性、银行对企业的预算约束软化、企业融资行为行政化的扭曲。
  
  2、非上市企业偏好银行融资方式的原因分析。国有企业间接融资行为的异化,很大程度上是由银行预算约束软化造成的。预算约束是指企业的支出不得大于其货币存量和企业收入之和,也就是必须由自己的收入弥补自己的支出。银行预算约束软化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模糊不清,银行与企业产权的非独立性、非明晰化,具体表现在产权关系不明、产权主体虚设。一方面,他们行使资金使用、占用、支配权,另一方面,却不承担投资或企业亏损的经济责任,企业盈亏和他们自身利益无多大直接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前提下,仅仅强调所有权公有是不够的。
  
  (三)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
  
  以上提到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主要针对的融资区域在国内,也就是境内融资;如果融资区域在海外,那就是境外融资,境外融资对国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境外融资最主要的方式是境外上市,即通过在境外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四)政策性融资
  
  政策性融资是根据国家的政策,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政策性银行或其他银行对一定的项目提供的金融支持。主要以低利率甚至无息贷款的形式,其针对性强,发挥金融作用强。政策性融资适用于具有行业或产业优势、技术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通常要求企业运行良好,且达到一定的规模,企业基础管理完善等等。政策性融资成本低,风险小,缺点是适用面窄,金额小,时间较长,环节众多,手续繁杂,有一定的规模限制。
  
  (五)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具备以下内涵:一是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二是承租人选定拟租赁物,由出租人出资购买;三是供货方、出租方、承租方三方当事人的基本经济关系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四是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必须明确;五是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有购买选择权。
  
  融资租赁在国有企业融资中的优势:融资租赁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承租人无需立即支付所需机器设备的全部价款,就可利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利润支付租金。另外,融资租赁还具有对企业信用要求较低、还款方式灵活的特点。而国有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用于采购机器设备,这与融资租赁方式恰好相吻合。融资租赁的特征决定了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六)引进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我国在新股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允许战略投资者在发行人发行新股中参与申购。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在股票发行公告中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界定。
  
  具体来讲,战略投资者就是指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获得长期利益回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
  
  国有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增资扩股或出售国有股权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达到增强企业实力、提高产品水平、扩大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
  
  大中型企业要权衡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风险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一种或几种融资方式,也就是多元化的碰撞,希望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打破传统固执的思维方式,能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突破口和新思维。以上就是关于大中型企业融资类型有哪些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总经理的这一职务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了,而且总经理跟董事长之间的职权相互并不冲突的,有很多大型公司的分公司的所有事项基本上都是由总经理一个人来负责的。但是有部分的普通职工认为本公司的经理只能有一个,所以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一般来说是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等等,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股东的事务。待工商局审批后,国家机关就有依据要转让方缴纳所得税,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累进税率,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是25%,在税负如此繁重之下该如何合理避...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一、加强沟通 几乎所有的并购后整合都会因一些障碍而受阻,不管这种障碍是来自于文化冲突,工作不够投入还是领导的责任不清,惟一的解决方法是进行有效的交流。交流有助于稳定业务和减少“安全岛”效应的突发。当员工对并购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共事时,...


·分公司是否具有合同主体资格?
      分公司是否具有合同主体资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


·质押股份是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质押股份是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质押股份是开是股东会,依据我国担保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后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出质流程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 填写表...


·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
      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 一、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


·创业公司如何融资
      创业公司如何融资 创业公司如何融资 1、内部融资 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者的个人积累及其个人借贷等集资方式。这种集资方式除了筹集资金的量有限,不能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外,企业往往需要承担较多的外部压力,一旦...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法律上构成罪名。但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股权通常是流动的。为了避免非上市公司造成犯罪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了限制。那么我...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 一、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公司会议室>召开了____<定期>/<临时>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


·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否可以?
      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否可以?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可以的,技术入股属于无形资产入股,一般是经过共同投资人之间的协商确认股份或经会计师评估折价入股,一般股份占总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注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