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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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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都有哪些?
  
  新形势下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即将有准备上市的企业,更要认识到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重点,和将来要重点发展的方面,认识到这一点后,再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某种或某几种融资方案,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
  
  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
  
  一、传统融资方式
  
  1、内源融资
  
  2、银行贷款
  
  3、股权融资
  
  4、企业债券融资
  
  二、新形势下融资途径
  
  1、定向增发再融资
  
  2、公司债券融资
  
  3、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
  
  4、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融资
  
  5、短期融资券融资
  
  6、组合贷款
  
  7、贸易融资
  
  8、委托贷款
  
  9、项目融资
  
  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获取资金的形式、手段和渠道。依照不同的标准,企业融资方式一般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同时,由于我国的具体特征,各种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策的影响,因此,融资种类中还包括政策性融资,这也是中国具体国情所特有的。以下结合我国国有企业融资现状分析各种融资方式。
  
  (一)直接融资
  
  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相互之间直接进行协议,或者前者在金融市场上购买后者发行的有价证券,实现资金转移,从而完成资金融通的过程。包括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商业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民间个人信用等,主要是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具有财务风险较高、缺乏广泛的社会信用、企业债发行行政规制过严、企业债券市场的相关制度建设滞后等特点。
  
  (二)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机构(包括各种信用社)中介职能而获取资金的形式。
  
  1、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间接融资的问题。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尽管市场化转变的步伐已迈得相当大,但政府干预或导向的力量仍在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在资金供给、资金价格和资金流向等方面影响着企业的融资能力与融资选择。事实上,银行与企业之间根本不存在真正的产权独立和交易,以致企业的融资行为出现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非理性、银行对企业的预算约束软化、企业融资行为行政化的扭曲。
  
  2、非上市企业偏好银行融资方式的原因分析。国有企业间接融资行为的异化,很大程度上是由银行预算约束软化造成的。预算约束是指企业的支出不得大于其货币存量和企业收入之和,也就是必须由自己的收入弥补自己的支出。银行预算约束软化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模糊不清,银行与企业产权的非独立性、非明晰化,具体表现在产权关系不明、产权主体虚设。一方面,他们行使资金使用、占用、支配权,另一方面,却不承担投资或企业亏损的经济责任,企业盈亏和他们自身利益无多大直接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前提下,仅仅强调所有权公有是不够的。
  
  (三)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
  
  以上提到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主要针对的融资区域在国内,也就是境内融资;如果融资区域在海外,那就是境外融资,境外融资对国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境外融资最主要的方式是境外上市,即通过在境外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四)政策性融资
  
  政策性融资是根据国家的政策,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政策性银行或其他银行对一定的项目提供的金融支持。主要以低利率甚至无息贷款的形式,其针对性强,发挥金融作用强。政策性融资适用于具有行业或产业优势、技术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通常要求企业运行良好,且达到一定的规模,企业基础管理完善等等。政策性融资成本低,风险小,缺点是适用面窄,金额小,时间较长,环节众多,手续繁杂,有一定的规模限制。
  
  (五)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具备以下内涵:一是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二是承租人选定拟租赁物,由出租人出资购买;三是供货方、出租方、承租方三方当事人的基本经济关系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四是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必须明确;五是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有购买选择权。
  
  融资租赁在国有企业融资中的优势:融资租赁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承租人无需立即支付所需机器设备的全部价款,就可利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利润支付租金。另外,融资租赁还具有对企业信用要求较低、还款方式灵活的特点。而国有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用于采购机器设备,这与融资租赁方式恰好相吻合。融资租赁的特征决定了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六)引进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我国在新股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允许战略投资者在发行人发行新股中参与申购。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在股票发行公告中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界定。
  
  具体来讲,战略投资者就是指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获得长期利益回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
  
  国有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增资扩股或出售国有股权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达到增强企业实力、提高产品水平、扩大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
  
  大中型企业要权衡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风险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一种或几种融资方式,也就是多元化的碰撞,希望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打破传统固执的思维方式,能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突破口和新思维。以上就是关于大中型企业融资类型有哪些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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