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官司则是出台了相应的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同时我国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共五百四十八条。那么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一、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五)认定罪名错误的;
  
  (六)量刑明显不当的;
  
  (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二、其他关于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有哪些?
  
  
  (一)未立案的申诉案件的审查期限不适用《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无具体时间规定。
  
  (二)对刑事申诉审查后的处理情况中,针对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这一情况,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包括审查期限、重新审判等。刑诉法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犯罪案件提供了标准和严格的规定,任何犯罪案件都必须严格按照刑诉法解释来执行。以上就是对刑诉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的具体内容介绍。其他相关内容可咨询的律师。
  
  


·法律规定赌博罪判多久
      实践中,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没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的,那么就不会构成我国刑法法律中的赌博罪。而如果被认定构成赌博罪的话,那么您知道法律规定赌博罪判多久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法律规定赌博罪判多久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判实刑可以保释吗
      开庭后判实刑,一般会直接收监。不符合收监条件的,会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


·诽谤罪诉讼费用我国的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诽谤罪诉讼费用我国的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生活当中,当我们遭遇到别人的诽谤的时候,肯定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诽谤并进行赔偿。虽然法院是属于执法机关为公众服务的一个部门,但是当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仍然需要交纳的相应的诉讼费,那么诽谤罪诉讼费用我...


·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乱纪的活动,在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非法集资对我国的金融和市场和人民的切身利益都有严重的危害。生活当中,和多人对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性质并不清楚,为了方便您对于非法集资的详细了解,我们将为您整理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什么犯罪的资料。 一、从事非...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
      可能您都有听说过罪刑法定原则,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也是比较重要的原则,限定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那到底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


·醉驾入刑处罚
      醉驾入刑处罚 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二、醉驾行政处罚 ...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一般会先进行准备工作,而准备工作往往是出现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法律中规定的犯罪预备也是有一些具体的行为的,那究竟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


·主犯与从犯的量刑区别是什么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般情况下都会有起主要作用的人和次要作用的人,这两者在刑法上被称之为主犯和从犯,因为主犯和从犯在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根据刑法罪刑法定及罪刑罚相适应原则,应该对主犯和从犯区别对待,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主犯与从犯的量刑区别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监护人失职刑法的规定如果监护人因为严重过失
      监护人失职刑法的规定如果监护人因为严重过失,造成未成年人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罪名可能会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而这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棘手,主要是法官对于“情”和“理”的考量需要更加慎重。这种案件中,孩子的身体遭受重伤甚至死亡,对于其监护...


·缓刑者那些情况可以出省?
      一、缓刑者那些情况可以出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绑架罪还有结果加重犯吗
      绑架罪有结果加重犯。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就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还有就是限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直接性因果关系。《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