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
  
  
  一、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1、为保障渭南高新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渭南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2、在渭南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涉及拆迁安置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3、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是渭南高新区征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征迁办);拆迁安置补偿的组织实施单位是被征地拆迁村庄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4、拆迁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限期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5、村民所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以户为单位进行,计户以宅基地审批文件或登记底册为依据。
  
  6、本办法中的补偿安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
  
  (2)属于被拆迁村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集体分配;
  
  (3)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具有被拆迁村庄的合法户籍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具有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和其它地面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
  
  (5)户口在拆迁安置期间迁出的现役军人(战士)、在校大学生、服刑人员;
  
  (6)祖遗户。
  
  7、拆迁安置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补偿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具有勘测、拆迁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符合相关规定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勘测和补偿价格的评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对勘测、评估结果有争议时,可申请区规划土地局与被拆迁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共同裁定。
  
  9、被拆迁村庄范围内的村、组办公用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物,由拆迁人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新价格一次性给予补偿。
  
  10、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和批准时明确不予补偿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剩余使用年限的重置成新价格给予补偿。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拆迁通告发布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11、被拆迁人因安置房建设需要过渡的,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过渡,并由拆迁人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过渡费:对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的被拆迁人,过渡费标准为每宅院每月500元。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放18个月的过渡费,其余过渡费按月支付。因建设等原因造成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未迁入安置房的,从第31个月开始,由拆迁人按照原过渡费发放标准的两倍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被拆迁人拒不迁入的,停发过渡费。
  
  综上所述,村民要拥有政府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想要给予补偿,必须拥有合法村民身份,以及相关土地拥有权,才可向政府申请补偿。政府将给予集体分配补偿。参考我们提供的渭南征地补偿办法,如有疑问,请找专业人士再进行专业咨询。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公等关键用地,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通常由四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构成,除土地出让金收入外,还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让我们带您了解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什么吧。 一、开发...


·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各项征地补 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吗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


·土地使用证是个人的如何办理过户?
      土地使用证是个人的如何办理过户?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需要先办理房产证过户,再办理土地证过户。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买家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现在取消单身证明,...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1、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 2、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只给农村土地确权?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都是招标拍卖竞拍出去的,用不着确权,农村的土地不同于城市用地,由于其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以虽然有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及政策的管理...


·六安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方面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我们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非常的快,所以需要建设一系列的基础设施。所以我们国家在征地的时候会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其实各地区的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六安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呢?《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征地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故而在我国,各地的经济不产标准是不一样的。江苏省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参照该标准进行制定的。政府在征地时,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从事活动。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


·赣深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赣深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赣深高铁是京九高铁的内地的最南段部分,对周边低于和沿线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于沿线被征地的人们来说,最容易产生矛盾的应该就是占地赔偿了。那么赣深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因为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我们接下来就给您科普下国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对国...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地使用证过期的办理方式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