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
  
  随着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生活当中,车辆对于您来说是家庭必备的。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加,我国近年来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的一系列重大交通事故,我们时有听说。正因为如此,国家对于驾车人违反交通运输法以后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的更新。那么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以下的资料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上述资料当中,针对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因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而发生的种种不可挽回的后果,是每个家庭都承受不起的。所以说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国家制定的任何法律法规都不是摆设当空气的,您在驾驶的时候,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交通运输法,否则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
      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 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 1.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 被保险人无责任...


·发生汽车追尾赔误工费吗
      发生汽车追尾赔误工费吗1、如果对方为营运车辆,在对方有误工证明的情况下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的。2、如果对方不是营运车辆,仅追尾汽车,未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


·开车故意撞死仇人什么罪
      开车故意撞人致死的行为在刑法上按故意杀人罪处理。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当你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对你的权益进行救济是种不错的选择。可是如果你在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不便申请,还有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


·一般开发商延迟交付分为三种情况:
      一般开发商延迟交付分为三种情况: 1、催告后在合理期间交付 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让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2、催告后没有在合理期限交付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了延期交房的...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都应缴纳税费。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等,在武汉地区买房的人对武汉市房屋买卖营业税都会比较感兴趣,我们为您整理了武汉地区的房屋买卖所需要收取的税费,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的收取方式...


·如果醉酒驾驶加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醉酒骑摩托车没有驾驶证的驾驶人,醉酒驾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无证驾驶处罚扣留机动车、拘留驾驶人十五天以下、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无证驾驶摩托车会被扣留机动车、拘留驾驶人十五天以下并处罚款200元以上200...


·自己开车把人家车刮了应该怎样走保险
      自己开车把人家车刮了应该怎样走保险?1、拍照留证车辆刮蹭如何走保险?第一时间当然是拍照留证,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在没有人员伤亡情况下,最好能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留作备用。即便没有第三方责任事故,拍照留证也是一个必要的习惯。2、电话报案拨打投保公司电话,说清事故情况,告知处理方案...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中除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可以主张外,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肇事者做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不过在具体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要求。那到底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


·超过3年的车要买划痕险吗?
       由于车辆的划痕险是一种赔付率较高的车险种类,因此很多的车险公司都选择停止划痕险这个车险项目,就算是目前还在销售刮痕险的保险公司大多也只是退出新车三年有效的政策,但这是是所有保险公司都是这样吗?超过三年的车不能买刮痕险在法律上是依据的吗?其实在法律并没有规定只有三年内的新车才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