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确保用电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电气工程贯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确保用电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电气工程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其施工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整体建设质量,因此,有效控制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在严谨的施工完成后,为了落实工程质量和后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 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一、目前检测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 ?
  
  
  1、只抽查线路的绝缘值是否大于等于0.5MΩ,而忽视插座中线路安装情况的检测(比如左零右相是否正确、连接是否牢固、是否缺失专用保护线等)。
  
  2、在进行电气绝缘检测时,只重视相线—零线、相线—保护线间绝缘电阻值的检测,而忽视分支回路零线—保护线间绝缘值的检测。
  
  3、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时,只在测试点处和避雷带处进行检测,而忽略了重复接地电阻值的检测。
  
  二、相应改进的检测措施:
  
  1、目前,在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施工单位的安装电工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连“左零右相”的概念都不甚了解。另外,本人在检测中经常发现在卸下插座时,插座中的接线也随之脱出的情况,显然是因为接线不牢固所致。第三在很多装修工程中,施工方为图方便或者偷工减料,在插座中只连接相线与零线,不装保护线,这对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却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在检测绝缘电阻时,不仅要检测线路的绝缘值,而且应检测插座接线是否符合“左零右相”的标准,连接是否紧固,以免由于接触不良造成发热,引起电气火灾。更要检测插座中的专用保护线是否到位,尽管装有漏电保护开关,但仍不能撤掉低压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其它保护措施。
  
  2、建筑工程的接地宜采用一个总的共用接地装置,但在检测工程中,常发现测试点处和避雷带处的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但专用保护线的重复接地电阻由于连接处处理不当,而大至十几欧姆,甚至达到几百欧姆。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在TN-C-S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线(PE线)相连,重复接地应与PE线相连接,重复接地的作用是:
  
  ①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
  
  ②降低三相不平衡时零线上出现的电压;
  
  ③当零线发生断线时,减轻事故的危害性;
  
  ④缩短漏电事故时间;
  
  ⑤改善线路的防雷性能。虽然建筑物一般采用一个总的共同接地体,但由于重复接地处因处理不当而锈蚀等原因,造成此处的接地电阻值大于测试点处的接地电阻值而不符合设计要求,应敦促施工单位整改。
  
  三、在检测工作中的一些安全注意事项 ?
  
  
  1、进行绝缘检测时,应断开分支回路电源。
    2、在漏电保护开关负荷侧的端子间测量绝缘电阻时,应将漏电保护开关出线侧的零线拆除,以免兆欧表的高电压加到漏电保护器上,同时也便于测量漏电开关出线侧的零线—保护线间绝缘电阻值。
    3、测量回路的绝缘电阻时,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量的线路或设备,雷电时禁止测量。
    4、接地电阻测量严禁雷雨天气进行,且应避开邻近有带高压导体的设备。
    5、必须将被测接地装置与电网及所连设备分开,以利于测量工作的安全,也有利于消除杂散电流引起的误差。
    6、能停电的设备、系统宜停电测量接地电阻。
  
  
  由此看来,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一直以来都是重中之重的话题,承包者不仅要在施工前后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还要确保后期质检过程没有漏洞,所以说不仅要掌握技术上的东西,对相关法律的流程也要了然于心,踏踏实实检测,用专业的技术服务于大众,这是必然的。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经济的不断进步,很多地方都需要改造,就会形成有各种各样的工程出现,而这样的工程一般都是外包出去给可以建设工程的公司,工作量大,利润又大,这样就会有很多竞争者来争取。导致准备发包单位都是以工程发包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或者企业,法律上也有关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


·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吗
      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吗?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吗? 一、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吗? 法人代表...


·员工的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对绝大多数员工而言,工资是他们工作的目的。这也是人们在看到工资条上的最后一个数字后,却仍然不是很清楚工资组成的原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员工的工资包括哪些内容呢?除了工资以外,员工可能还会有些工资以外的收入,那实践中,员工工资外的收入究竟包括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在我国劳动合同离职赔偿违约金有效么?
      在我国劳动合同离职赔偿违约金有效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多久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诉讼?
      多久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诉讼?入职后一个月不签订就可以诉讼,《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


·一、餐饮劳动合同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餐饮劳动合同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


·接近退休员工合同到期怎么办
      多数情况下,要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话,则双方往往会协商之后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有些时候我们发现员工合同到期,同时该员工也差不多接近退休的年龄了,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本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接近退休员工合同到期怎么办 用人单位招用...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


·北京劳动仲裁判决多久时间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