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混凝土是建筑生产的必要材料,混凝土工程是建筑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因此,混凝土工程质量的检测便成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格的检测标准使混凝土工程有了很大的质量保障,我们接下来就和您谈谈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1、混凝土工程施工和材料应符合的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2、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3、施工缝(包括沉降缝、膨胀加强带、后浇带、分段施工缝及其他需要设置的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4、混凝土结构的主要受力部位严禁出现蜂窝、孔洞、露筋、疏松、夹渣、烂根以及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裂缝、软弱层等现象。5、结构混凝土最大氯离子含量和最大碱含量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B 50010——2002)第3、4条结构混凝土耐久性规定。6、由混凝土工程施工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氨的浓度限量:I类民用建筑工程不大于0.2mg/m3,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不大于0.5mg/m3。7、混凝土结构外观要求:表面平整、密实、整洁、色泽基本一致;阴阳角方整、顺直,无缺棱、掉角、漏浆;墙体与楼板、墙体与墙体相交处线角顺直,标高一致;门窗洞口方正,尺寸和位置准确;梁柱板相交节点尺寸准确,无错位、颈缩、掉角、漏浆现象;梁、板起拱线面平顺,起拱高度准确;外立面阴阳角垂直;腰线、折线平顺;各层窗口上下顺直,同层窗口标高一致;阳台边角顺直、无错位;滴水线顺直,宽度和深度一致,楼梯间和外墙各层之间接缝平整、密实、无错台,结构断面尺寸准确,断面形状符合设计要求。8、现浇结构混凝土拆模后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该表规定高于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轴线位置基础、独立基础10钢尺检查柱、梁、墙(剪力墙)5垂直度层高≤5m5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层高>5m8全高高层H/1000,且≤30经纬仪、钢尺检查多层H/1000,且≤20标高层高±5水准仪、钢尺检查全高±30截面尺寸基础±5钢尺检查柱、墙、梁、板±3表面平整度32m靠尺和塞尺检查角、线顺直3拉线、钢尺检查保护层厚度基础±5钢尺检查柱、墙、梁、板 5 、-3楼梯踏步宽、高长、宽对定位中心线±3钢尺检查 20、-0电梯筒井筒全高(H)垂直度H/1000,且≤30铅垂仪、钢尺检查阳台、雨罩位置5吊线、钢尺检查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钢尺检查预埋螺栓位置中心线位置3螺栓外露长度 5、-0支承式锚具螺帽缝隙1张拉端预应力支承式锚具加每块垫板缝隙1筋的内缩量限值锥塞式锚具3观察、钢板尺检查夹片式有顶压3夹片式无顶压6~8锚固端保护层凸出式锚固端锚具≮50外露预应力筋≮50易腐蚀预应力筋≮50.综上所述,一项合格的混凝土工程的结构外观、结构性能、耐久力、化学物质含量等等必须满足相关标准,混凝土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才能保证生产出安全的,有保障的相关工程,才有安全性可言。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网站。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在劳动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


·员工强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
      员工强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


·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建筑法》、...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是无故拖欠工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


·劳动合同法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


·一、工伤鉴定九及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九及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如今市场竞争激烈,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的都比较频繁,特别是业务员,经常在不同的公司之间跳槽,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办了入职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有的员工刚入职没几天就提出离职,更有甚者入职才一天就想离职。那么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要求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单位扣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单位扣一个月工资合法吗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