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建筑工程在开始建筑的时候,发包方和施工方会签订一个具体的合同。合同当中,为了确保工程工程的质量,会预留一部分的工程质量金,当工程完工以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以后,发包方应当将预留的质保金返还给建筑方。那么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
  
  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就质量保修金返还期作明确规定,实务中亦未形成通行惯例,由此造成了质量保修金返还约定的多种缺陷,当前,保修金返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承包方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四)的规定,约定“待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保修期到期后返还”。适用此规定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当事人混淆了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正如上文所述,质量保修金对应于缺陷责任期,故将保修金返还期约定与保修期相关联似有不妥;其次,此约定概念上比较模糊,保修金返还期仍不明确,是保修期期满后一年返还呢,还是交付满一年后返还?在理解上存在歧义,不利于实践操作;再者,即便尚不存在概念上的歧义,那么保修金具体是在一年后的哪一期日返还,亦未明确;2、笼统约定“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情形。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不同专业工程有着不同的保修期限,而约定却没有考虑到保修期的差异性,这将会给保修金返还造成障碍,即是采用5年保修期满后返还,还是2年保修期满后返还,亦或是待最长保修期满后集中返还,还是分别依照各专业工程保修期满后分段返还呢;另外,法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甚为长久,在正常施工、使用和正常维护的前提下,一般为50—100年,若是待此保修期满后返还保修金,似有克扣工程款之嫌,如此势必会增加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使得本就利润有限的工程业务亏损,显失公平;此外对于保修期满后的返还期日亦存在约定不明的问题;3、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两年)后返还”。此约定明确了保修金返还期起算日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一致,符合保修金与缺陷责任期相对应的要求,然对于具体返还期日并未明确,易引发结算纠纷;4、未约定保修金返还期的情形。实践中不乏有疏于约定保修金返还期的实例,施工单位在索要保修金时,建设单位或以保修期未届满为由拖延返还,或以施工质量存在缺陷为由恶意克扣,此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四)的规定,其一,在补充协商不成且合同无其他相关条款的情况下,保修金返还可以适用最长二十四个月(两年缺陷责任期)的交易习惯,要求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最长两年后的特定期日返还;其二,在给予合理准备时间的情况下,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限期履行返还义务。在以上的资料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工程质量及返还时间一般为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两年之内应当将质保金返还给建筑方。当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双方可以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来履行自己应尽责任,如果合同当中对于质量返还金的时间没有规定,也是可以通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追回的。
  
  
  


·如果工厂倒闭社保怎么办
      如果工厂倒闭社保怎么办 1、工厂缴纳到何时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即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发生...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


·工程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履行原则是什么? 一、工程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 合同法规的期限,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
      工人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自己没有责任的话,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人和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要为其出具一份劳动关系证明,并且,应当积极配合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


·劳动者的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吗
      劳动者的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吗《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


·幕墙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幕墙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中国建筑幕墙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起点很高。这么多年以来,随着各方面不断的发展与创新,我国建筑幕墙行业已经开始走向成熟发展阶段,被普遍运用,并在世界上占据一席之地。现如今,幕墙不仅仅是广泛应用于各种建筑物的外墙,还应用于各种功能的建筑内墙。那么,幕墙工程...


·一、培训机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培训机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


·有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有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有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多少小时后死亡不算工伤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多少小时后死亡不算工伤?一般疾病超过48个小时死亡的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伤引起的伤亡超过48小时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的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