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复婚又离婚,这在实践中还是不少见的,虽然这样做不好,但还是存在的。那么又离婚肯定涉及财产分割,那么,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司法解释(一)之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复婚的手续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复婚原因
  一般来说,婚姻出现了问题,离婚的人并没有比不离婚的人幸福。离婚并没有明显地减少沮丧和压抑的症状,并没有使人重塑自我,重新把握自己的命运。虽然离婚可以减少某些压力或伤害,但它可能造成另外的压力和伤害——如心理的失落,角色功能的改变(继父母与孩子的角色相处、教育),经济和住房的改变,原亲属关系的中断及朋友关系的重构等等。其次,尽管离婚时,夫妻双方抱有厌恶甚至仇恨,但在离婚之后,有相当一部分人会回忆原来配偶好的地方,产生思念之情,或者抱有好感。也就是我们平时讲的“失去方知情可贵”。第三,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或许会有时间重新审视婚姻及生活,能客观地看待自己前婚姻中存在的问题,降低在婚姻中的期望值,重新定位生命及婚姻的意义以及婚姻的客观性及现实性,会站在自己之外的立场,去对待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不把婚姻当作个人逃避现实及困难的港湾。同时,把婚姻看作孩子成长教育的一个安全的社会责任团体,婚姻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还是孩子安全及健康成长的摇篮。第四,由于婚姻中的非原则性问题,有些人一时冲动会选择离婚,但夫妻间的情感并没有真正破裂,这样的离婚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却”后,往往容易重新走到一起来。最后,对再婚的焦虑。据统计,离婚者的再婚率只有18%。再婚的不易是复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当事人可能会看到再婚家庭的复杂性。如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婚姻危机,作为“过来人”,自然对此会慎重有加。复婚对家庭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又离婚,这会给很多人的感觉是不好的。当然,复婚前的财产肯定属于个人财产,不可分割的,复婚后共同取得才可以在离婚后进行分割。如有疑问请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非婚生子女的男女双方关系只能以同居关系来处理。为了孩子的前途及正常生活,需要至少其中一方对子女进行抚养。抚养方和扶养费的给付方,由双方协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上诉。若有多个子女也可用这两种方法决定。协议中可另外规定探视权利和违约责任,以下是协议书实例。 ...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其实也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的主体自然与受贿罪的主体就是不一样的了,一般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受贿行为。那法律中对此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为您带来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


·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 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二、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反悔协议离婚后能不能...


·简单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简单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重要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应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


·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
      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主要看那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益。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


·司法实践中怎么解决事实婚姻
      司法实践中怎么解决事实婚姻?(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


·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设立的法院众多,但也不是每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那具体来说,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


·怀孕后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怀孕后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2、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3、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4、一方当事人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