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一审需多久,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起诉离婚也是涉及到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也是有一审、二审,甚至再审。而在不同的审理阶段,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却是不太一样。那其中起诉离婚一审需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一审需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原则上为6个月,但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经过批准则可以延长6个月,要是还需要对离婚案件的一审期限进行延长的话,此时需要上报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那么就还能再延长3个月。
  
  


·最新投标书模板 相信大家都知道,对于很多法律文书来讲,都是
      最新投标书模板 相信您都知道,对于很多法律文书来讲,都是有一定的格式模板的,那么这个投标书模板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这个投标书该怎么写,带来相关模板一份。 投标书模板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


·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后进行财产约定,然后就约定的内容签订相应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这样对财产问题说明清楚,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夫妻之间进行的财产约定有怎样的效力呢?我们为您介绍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离婚取证有哪些方法?
      ?一般来说对于离婚取证方法主要有四种:1、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4、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等。《婚姻登记工作...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财产中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那么财产性质的不同,此时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究竟实践中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怎么申请分居离婚手续?
      怎么申请分居离婚手续?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1.申请。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只要是过错的一方就不可以起诉离婚。而现实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在审理污染环境罪时采取的审理原则是无过错责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在审理污染环境罪时采取的审理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那些认为自己没有污染环境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若确实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但是存在免责事由的,也需要一一称述。那么,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环...


·婚没离抚养权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确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虽未离婚但是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鉴于此,国家司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不知道婚没离抚养权如何确定,多以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婚...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怎样认定
      夫妻财产可以具体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此时就是以结婚时间为划分点的,而对于夫妻婚前财产,这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因此实践中,如何认定婚前财产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夫妻中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法院一旦受理了案件,就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走,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这个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