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管是诉讼方式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这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不过实践中也是需要离婚夫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才行的。那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之间都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带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有哪些
  1、程序的区别。具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以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时达成一致协议。不同的是在民政部门发的是离婚证,而法院发的是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就等于“离婚证”不必去民政部门再领离婚证。离婚只有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其他单位只能调和不能调离;2、性质的区别。离婚协议的内容看,包括三个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直接抚养小孩一方探视权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离婚协议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但离婚协议书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以口头形式及书面形式的信件、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等,我国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这是与民商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区别;离婚协议的离婚部分是不可变更、撤销这又与民商事合同,可以变更、撤销相区别。3、效力的区别。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涉及人身关系都不能直接执行;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的债务,不能对抗第债权人,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的权利。”登记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子女及财产关系部分即时生效,离婚部分,经民政部门发给离婚证时生效;而诉讼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离婚、子女及财产关系即时生效;登记离婚协议的财产关系,不能以一方不按照登记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确认后,方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诉讼离婚协议的财产关系,一但履行期限一过,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都不得上诉,不得申诉。
  二、离婚方式有哪些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夫妻关系消灭。4、该《离婚证》效力既定,无待定之谈。如果一方反悔或者质疑该离婚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驳回。5、如果一方对协议中子女抚养、财产等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以以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分割诉讼。诉讼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不能(成),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不成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被告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自行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因此这里并不叫做“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而必须是: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与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协议或者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虽然同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但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之间也是存在一些不同之处的,具体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区别有三点,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不过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其实都不是一定会离婚的。就拿诉讼离婚来说吧,如果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一、离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一、离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


·夫妻一方如果离婚时不诚认财产行吗?
      夫妻一方如果离婚时不诚认财产行吗 如果离婚时不承认财产是不行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
      夫妻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确定财产归属的问题,但如果因分居而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对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的问题进行处理。要是你在这方面也有疑惑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


·对反家暴法全文解读是怎样的?
      对反家暴法全文解读是怎样的?在家庭暴力行为中,遭受伤害的往往是老人、妇女、儿童这些弱势群体,受害人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打击和伤痛,而且在精神上也造成了巨大危害,在家庭成员关系解除之前,这些伤痛和危害是持续和反复存在的,甚至会产生长期负面的心理阴影,为此,国家立法机关专门制定了反家暴...


·离婚之后男方不愿付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离婚之后男方不愿付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


·分手费是否受法律保护
      关于分手费的纠纷案件,有的属于真实的民间借贷,有的属于披着“民间借贷”合法外衣的非法之债。虽然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是法律对分手费的评价争议非常之大。实践中,为了使分手费合法化,当事人通过签订借条、欠条等形式为分手费披上“合法外衣”。虽然借条和欠条等单据是法律认可的形式,但如...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说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它所针对的主体正是法律所承认的合法的夫妻之间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离婚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财产的分割是他们离婚程序中的头等大事,当然在分割财产之前如果能够清楚的了解财产的范围那么对于解决问题是非常的有益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但是很多人对探视时间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接下来,就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介绍给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1、探望...


·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婚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
      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婚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以及单方提出诉讼离婚。当婚姻的双方中存在某一方拒绝另一方离婚要求的情况,或双方无法在商量离婚的具体事宜中达成一致,则某一方可以单方面地提起诉讼离婚。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某一方有合法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而人民法院则应先进行适当...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感情的丢失,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权问题。双方有可能都想去争取这个抚养权,但是孩子只有一个的情况下无法协调,就会产生较大的纠纷,因此婚姻法就详细规定了相关事宜,那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抚养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