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有什么相关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人在用机器作业时极有可能使手指受伤或被割断,双手是人进行生产劳动最重要的部位,对于残疾人更是表达意愿感情的工具。我国伤残等级从一到十等级严重程度递增,关于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规定中明确写明手指部位缺失受损的有四级伤残和六级伤残。除了工伤标准外法律还有哪些规定?整理了如下资料可供参考:
  
  
  一、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
  
  “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轧断一节的”属重伤,而按二院二部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上述损伤属轻伤。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轧断一节的”属重伤,而按二院二部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上述损伤属轻伤。
  
  二、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认定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劳动伤残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
  
  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七、当发生了工伤事故的时候,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示例: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______(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申请人(签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意见: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 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
  
  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以上是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相关信息。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工伤保险,无需员工自行缴纳。员工可申请工伤鉴定来鉴定伤残级别,鉴定费约为200元人民币。不同级别获赔数目不同,规定具体到省、区、市级。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提醒:因吸毒酗酒造成的伤害,进行自杀自残、带有主观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不被认定为工伤。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1、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


·劳动法离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离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主动离职公司会给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须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须的吗?发生劳动争议时很多人都会先选择调解,如果调解不奏效,才会选择劳动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首选方案,同时也是最佳方式。那么是否劳动仲裁前都必须经过劳动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要的吗?如果不是,调解前置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呢?下面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 一...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其单位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以及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其单位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以及劳动者的亲属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对工伤进行的认定。如果是劳动者自行申请,那么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1、申报工伤事故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


·哺乳期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
      哺乳期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二...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发包方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后,双方要签订施工合同,确定标的、用料、工程工期等内容,其中,工程质量在合同中要进行专门约定,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要根据合同要求对承包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呢? ...


·当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无
      当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无法拿到工伤赔偿的时候,劳动争议就会发生。最高法为了指导各地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保障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制定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劳动关系争议案件方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最高法劳动关系争议案件若干...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工伤八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伤八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一、八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如下待遇: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毛坯的建筑工程您可能看不出具体的差别,所以修建完成以后的工程有的时候关键体现在整个装饰装修工程当中,而且现如今专门经营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也特别的多,装饰装修企业也是要对自己完成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因此该领域内的工作人员就需要了解一下最...


·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但实践中,有的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如果法院判定企业应为员工补缴社保,在缴纳社保时就要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否则不能补缴。那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