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当今时代,如果要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场离婚官司下来,自己也是需要付出不少的费用的。因为在我国虽然法院是用来为人民解决问题的,但是人民在起述时,需要交纳相关费用。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的问题,希望我们的资料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
  
  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费用二、律师案件代理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
  费用三、财产保全费
  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费用四、财产评估费
  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究竟价值几何,这也是离婚双方有最多争议的一个问题。对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原告申请评估。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挑选,须在法院事先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费用五、法院执行申请费
  在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并不代表您的离婚花费支出已经到了头。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执行申请费。按照规定,这个申请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若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谁来“埋单”。知识总结:以上就是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的全文内容,离婚诉讼费用主要由败诉一方承担。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规定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离婚案件,一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在上述的资料当中,针对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的问题,我们已经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可以看出在离婚财产分割费用上,包括的费用是很多的,具体有法院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等等。具体的征收标准,各地制定的肯定是不一样的,您还是要依据本地的征收标准。
  
  
  


·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问题有什么规定?
      夫妻感情不合,可以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费是一项重要环节,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法律有明确规定,抚养费可以协议解决,协议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裁决。那么,婚姻法离婚抚养费问题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


·如何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起诉离婚时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并缴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待法院给案件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


·国家对偷窥犯的处理办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行为奇怪的人,比如在当今社会中让人非常厌恶的偷窥犯,他们总是喜欢做出一些令人作呕的行为,并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制止他们的偷窥行为,保护好我们自己呢?本文主要论述国家对偷窥犯的处理办法。 一、与偷窥犯相关的国家规...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对于男女未婚生的子女,法律上称为是非婚生子女。但即使其父母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实践中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解...


·国家赔偿新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离婚爸爸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爸爸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可以的。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属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6、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但是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法律中规定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女方离婚答辩状范文
      法院在审理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中,一般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诉求提交相应的民事答辩状。该答辩状的内容关系到当事人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女方离婚答辩状该如何来写呢?我们给您拟了一篇女方离婚答辩状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