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会发生一些家暴等事件,家暴的产生在我国引起了重大的关注,因此,国家对于这个问题十分的关注,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措施进行规定,比如说现在正在实施的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机制。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创建背景
  2008年7月,国家公安部、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家庭暴力案件处置纳入到“110”出警范畴,为打击家暴提供了坚强可靠的警务处置依据。国家七部委文件下发后,同江市妇联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对家暴问题开展了调研,全面分析当地家暴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现状,多次与主管市领导汇报,与公安局沟通协商,200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了同江市“110”反家暴报警中心,并在市区3个派出所和乡镇11个派出所同步成立了“110”家暴报警投诉站。至此,同江市市乡村三级“110”反家暴投诉网络全部建成。在“110”反家暴投诉处置工作中,兴华派出所和繁荣派出所在基层14个派出所中率先实施三级预警干预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探索总结,形成一整套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的工作流程,从2010年3月开始在全市其余12个派出所进行推广与实施。2010年8月,同江市繁荣派出所的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工作在全省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主要特色
  “110”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机制有一整套信息工作表、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其执行强有力的支撑,每一级有其具体措施,环环相扣,逐一落实。在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中,一级干预工作要求做到深入细致,处置得当,教育深刻,症结找准,指导有力,监管有效,是确保家暴不升级的关键所在。同时,三级预警干预机制得以有效落实,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突发应急制、统计分析制、定期回访制、督办检查制等制度,明确办案的流程和职责,为每一级措施落实提供依据和保障,真正使三级预警干预机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具体做法
  一级出警干预。接到报案后,“110”投诉站及时出警,保护受害人措施得当,建立受害人信息档案,为受害人提供信息卡。接着对施暴者提出警告处理,予以批评教育训戒,及时介入心理疏导,深入分析家暴症结所在,帮助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婚姻观念和科学处理家庭矛盾的方法。纳入一级警务干预的家暴家庭,派出所和社区启动一级关注,将其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家暴现象不升级。二级干预上升至“茧式监视”。由暴力家庭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周边邻居、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受害家庭进行“茧式监视”,密切关注,发现矛盾苗头及时疏理,确保家暴事件的不再发生。在社区专门开办“丈夫学校”、建立“心灵驿站”,为有问题的丈夫开展宣传讲座,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和心理辅助治疗。三级干预为终级警务干预。对重点家暴家庭实施三级预警干预机制,特别是已经接受过一、二级干预的家庭,派出所会启动“警务监视”,加强附近的警备巡逻,表明警方的严重关注。社区和派出所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必要时采取有力措施对施暴者进行打击。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反家暴三级预警主要是一整套的措施,其中包括一级是出警进行干预,第二级是由相关部门进行监视,第三极是警务的干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夫妻在什么情况自动离婚
      在什么情况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


·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诉讼离婚是我们结束这段美好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诉讼离婚虽然在结束此种关系上显得极具力量,但是它在程序上却是相当繁复的。那么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


·一、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怎么办?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共同财产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


·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当今社会,夫妻与家庭越来越不稳定,离婚率直线上升,有些地方的离婚率甚至超过了结婚率。而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方有外遇而选择离婚的。那现实中,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都要平均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此时如果有共同财产、债务的话,那需要同时处理,当然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成年后能否追索以往的抚养费子女成年后能否追索
      子女成年后能否追索以往的抚养费子女成年后能否追索以往的抚养费,按相关规定,对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周岁为止。所以由于你已经成年,你无权再要求你亲生父亲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你能证明你属于非因主观塬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可以要求你的父亲支付你抚养费。子女成年后能...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确定抚养关系时十周岁以上子女意见应被考虑。而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一般遵循以下规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


·法律上什么是婚内强奸?
      法律上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上海、四川、河南等地却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案件,...


·国家赔偿决定法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


·起诉重婚罪会判决离婚吗
      一、起诉重婚罪会判决离婚吗 一方构成重婚罪,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法院会直接判离婚的。 《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