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一些有机会能够接触到国家重大决策和秘密事项的人员,必须对国家的秘密进行保密。如果行为人故意对国家的秘密往外泄露,会对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我国法院会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
  国家秘密,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只局限于某特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些事项究竟指的是哪些方面呢?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9条规定,国家秘密指的是以下事项:①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②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③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秘密事项;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⑤科学技术的秘密事项;⑥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⑦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很显然,这些列举的事项都是涉及到重大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秘密,不适宜为外人所知悉,具备国家保护的必要。此外,国家秘密在我国还区分为三种等级,即绝密、机密以及秘密。这三个等级代表着不同信息的重要程度,也反映了若泄露其所造成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渎职类犯罪中的,其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我国刑法在该罪条文的第二款中作了特别说明,指出如果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构成此罪,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了相应地扩大,不再局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外,我们还应该着重分析的是该罪的客观方面的状况。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了上述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事项,泄露了国家秘密,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泄露的方式,并没有法定的要求,但是按照通常的理解,包括了作为和不作为的犯罪,也包括了口头的泄露以及书面的泄露。关于情节严重,即必须达到一定的量化标准,比如,为了牟利或者出于个人的目的而故意为之;又比如,在特定的时期,如国家政治经济政策重大调整时期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多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或者已经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重大损失的行为。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现在网络资源发达,许多网络信息来源多元而且可靠性欠考证,对于通过在互联网上擅自发布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主观方面上,法律明确规定了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秘密而还故意泄露。在泄露的对象上,本罪并不要求,这区别于我国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罪名。在上述资料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的问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现如今已经不局限于国家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当今时代互联网也比较发达,有很多人会通过网络对国家的秘密进行散播。这种行为是严重触犯我国国家安全的一种行为,势必会受到严重的处罚。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


·一、事实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事实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如何进行?事实婚姻期间财产将会按照事实婚姻,也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


·新婚姻法18条规定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能离吗?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能离吗 婚姻法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怎样可以变更抚养权
      怎样可以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


·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提出离婚的常常是男人,男人提出离婚的理由各式各样,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法官都会作出离婚判决,此时需要符合规定才行。而在男人提出离婚的时候,对女人无疑来说是一道晴天霹雳,那此时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


·离婚一般抚养费包括哪些 离婚应支付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究竟哪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呢?通常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因为日后不会实际的照顾子女,因而就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此时离婚一般抚养费都包括了哪些项目?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一般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我...


·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一、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无影响,报考公务员只需要本人提供无罪证明即可,因此与父母是否被行政拘留无关。只有父母被刑事处罚过,留下了案底,才会对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像是不能考取人民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签婚前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作出约定,并达成协议,此协议就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男女在结婚之前是否签婚前协议,这并不受法律的干预。但毕竟这样的协议关系到自身利益,因此在签订的时候就要小心注意,那到底签婚前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


·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现实中,有的夫妻离婚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因而就有可能出现在离婚之后后悔的情况,当然有的可能是对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后果。针对后悔的情况不同,实际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一方在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对不同事项...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为了便于了解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情况,便于查明是否存在无效原因或可撤销原因,以及为了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稳定性,对于婚姻无效之诉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有必要作出特别规定。第一,应当以夫妻共同住所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作为确定管辖的基本依据。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