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一方不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离婚之后,如果有孩子需要抚养的只能跟其中一方生活,另外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比如说教育费用等,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存在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一方不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一方不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首先这个问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看的,如果是一方下落不明导致的无法拿到抚养费,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如果是有钱却不愿意抚养的,可以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未成年的孩子在离开父母后,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了确保其能健康的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不论孩子的父母婚姻是否存续,都必须抚养孩子,对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呢?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闪婚是指结婚时间短暂,一个“闪”字寓意着一刹而过,时间短暂,短暂的婚姻就像流星在一个人的婚姻生涯一闪而逝,但是为缔结婚姻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却不是一闪而过就能概括的,尤其是为了缔结婚姻所花费的金钱,经常会成为双方闪婚闪离的争议焦点。很...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公积金?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离婚时孩子如何获得财产?
      离婚时孩子如何获得财产?婚后获得财产,是共同财产,如离婚要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抚养费,按当地生活水平给付。家庭暴力较重的,适当给付赔偿。 离婚财产分割即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


·新婚姻法19条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是在老的婚姻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目的就是更好的服务于婚姻,更好的处理问题。新婚姻法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其中新婚姻法19条,不知道您是否了解。新婚姻的完善了之前的内容,出台了新的第十九条内容。但是具体的新出台的新婚姻法19条的内容是什么样的,可以到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内后外遇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那要是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发生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而且夫妻双...


·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通过事实法律行为缔结了婚姻关系的,也就意味着日后有解除的一天,而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离婚。在这种情况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都是必然的,但如果家里还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也要确定抚养权归属、计算抚养费数额。那夫妻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怎么到民政局起诉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要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经双方协商,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如果后期一方发现离婚协议内容有误,无法和平解决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起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怎么到民政局起诉离婚协议?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怎么到民政局起诉离婚...


·2018年深圳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
      2018年深圳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


·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骗婚并不属于是无效婚姻,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