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协议离婚中自然离不开离婚协议书的签订,而这也是通过这种方式离婚时,当事人必须要作出的,否则会影响到离婚手续的办理。那一般在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
  
  1、要想了解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了解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
  一般民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成立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为离婚而签订的协议,以离婚为条件,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离婚,男女任何一方不得凭借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求财产归属,当双方离婚时,该离婚协议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领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离婚以后(即颁发离婚证以后),如果发现订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财产分割协议。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可以反悔的。
  二、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1、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2、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3)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将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答应给予对方,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①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②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如有变更或撤销的意见,双方不能重新达成合意时,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必须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年内提起,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③提起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方必须举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会遭到法院的驳回。其实离婚协议并不是马上就可以生效的,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一般是要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协议的登记备案之后,那才会生效。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家庭暴力这个词想必我们并不陌生,但大多数人对这个词的第一反映是男性向女性施暴,事实上,男性同样也可以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由于性格的关系,男性在被施暴后往往会选择沉默。无论男性或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应积极维权,那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我们将为您...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只要符合退税条件就可以合法的申请退税处理。1、首要条件就是已经纳过税,且应纳税额已经预收预缴的税款金额。2、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


·一般诉讼离婚多久立案?
      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然后才能开庭。同时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其一是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其二是通过诉讼而离婚。但是协议离婚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对于诉讼离婚的,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可是这诉讼离婚多久立案?我们将在这里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一...


·离婚协议内容放弃所有财产是否可行如果是出自于当事
      离婚协议内容放弃所有财产是否可行如果是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书放弃财产可以的。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


·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看来,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男方不...


·遗赠和抚养协议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遗赠和抚养协议的不同之处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


·一、一方出轨离婚能怎么分割财产?
      一、一方出轨离婚能怎么分割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可以选择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相比之下,大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都是会选择协议方式。但同时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是不能协议离婚的。那究竟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能协议离婚 (一)、双方就是否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