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与注意问题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与注意问题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顺应潮流,许多集体企业面临着改制的选择与压力。自以来,我国出台一系列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文件。根据法律规定,改制的集体企业需要进行产权界定、实行正确的改制办法与流程。另外,还有需要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下面我们为您做个介绍。
  
  一、产权界定
  
  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根据这一原则,可依据下列办法进行:
  
  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
  
  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5、职工个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7、投资主体不清的所有者权益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
  
  8、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9、企业按照地方政府或者原主管部门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
  
  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10、企业组织研制的科技成果、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改制后,
  
  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二、改制途径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三、改制流程
  
  (一)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三)进行资产评估
  
  1、订立章程
  
  2、报有关部门审核
  
  3、出资并验资
  
  4、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5、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6、注册登记
  
  四、几点对策
  
  (一)企业改制不应搞行政嫁接,防止"一刀切",应因地制宜探索企业改制新路子。个别地区和部分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把亏损严重的企业压给优势企业,采取资产剥离的办法,把企业的优质资产、经营设施集中起来,组建新的股份公司,把大量的债务和需要市场消化的资产挂起来等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运行发展规律,企业的选择和职工的意愿得不到尊重。同时,大量的闲置资产被剥离分流,容易造成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和不良资产的迅速膨胀。因此,在企业改制工程中,要真正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和广大职工的正确选择,积极探索"政策引导、企业自愿、职工拥护"的企业改制路子。
  
  (二)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注重经营特色,提高商品销售辐射能力。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应先行一步,在其周边的县城、农村集镇选择一些商品作为自己的分店、连锁店、代销店,统进分销,把工业品送到千千万万的农民手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建立以财务管理中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的企业管理机制,企业改制后,必须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各项管理工作,重点突出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突出成本费用管理。通过把握资金流向,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增强经营管理人员资本经营、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的意识,学会通过财务分析的方法改变营销策略和资本运行;加强预算计划控制和投资管理,降低库存储备,清理往来账项,加速资金周转,建立并逐步完善模拟市场利润责任制。
  
  
  (四)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首先,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改制企业的下岗职工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其次,要通过兴办三产、职业培训、推荐上岗、自谋职业等途径来扩大再就业渠道,提供再就业机会。再次,还要转变下岗职工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企业改制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广,实施难度大,要求政府提供财政税收、银行信贷、国有资产、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政策配套措施,如何在规模较大的企业施行会计委派制等工作,就为企业改制和改制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综上所述,关于集体企业改制应当以具体的资产成分来明确产权界定,更具企业的规模来制定改制途径,严格执行改制程序。另外,改制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难题和风险,要正确理解法条精神,尽可能地规避风险。如有需要,还可具体咨询专业律师,保障自己的利益。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隐名股东怎么理解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隐名股东怎么理解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隐名股东怎么理解? 隐名股东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实际上公司要想规模化的发展的话,那就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尊重其他股东的利益。比如说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对外担保或者是为股东个人进行担保的时候,就不任凭董事长一个人独断专行,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


·公司法注册方式认缴制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注册方式认缴制是怎么规定的其实每次我国针对公司法当中的个别法条进行修订都是很有必要的。就比如说近年来公司法针对公司的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肯定在一定时间内刺激了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而且对于许多想要创业的年轻人来说,这一政策无疑是非常方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2023新年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2018新年有哪些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


·核名时股东类型填写是怎么规定的
      核名时股东类型填写是怎么规定的?股东类型根据各位股东的实际情况填写,股东的类型大概就是以下几种: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变更前后公司的名称等的资料,具体的资料如下: (1)领取核名通知书 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态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态主要有哪些企业经营和发展当中,所有公司在进行登记的时候,都需要对公司的规模和经营范围进行登记,这样才有利于保障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一般来说,对于公司的呈现形式,在我国公司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毕竟对公司统一规划和管理是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因确诊为肺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怎么计算补偿金?
      因确诊为肺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怎么计算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印章是否有效?
      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印章是否有效?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公司法法人股东出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法人股东出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